一、最具投资价值奖
1.1 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除违规及ST公司之外的A股非金融类、非科创板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企业,并剔除财务报告未能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等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企业、2022年1月1日以后上市的次新股、近三年借壳上市和撤销ST的企业。
本次评选经过了入围标准样本剔除,入围参选样本为A股3524家上市公司。
1.2 评选数量
不超过100家上市公司。
1.3 评选标准
中国证券报评选组委会依据评选方法,并结合专家综合判断和递补原则确定获奖名单。
1.4 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体系采用主成分分析与负面调整相结合的方法。以上述入围上市公司为统计样本,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入围上市公司进行打分,并进行负面调整后得出综合排名。
1.主成分分析
为使得评价结果在行业分类上更具准确性,今年继续沿用申万2021年11月发布的2021版申万行业分类标准。同时,为避免出现行业集中的问题,在根据不同行业特性分开进行主成分打分的基础之上,我们根据行业样本分布及行业样本财务特征做进一步合理化分组。
指标方面,规模指标:总市值、净资产、营业总收入,并通过对数转换;盈利能力方面,“总资产现金回收率”替换“每股净资产”、“销售毛利率”替换“销售净利率”;偿债能力方面,“现金流动负债比率”替换“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创新能力方面,“研发人员数量占比”替换“无形资产增长率”。考虑到行业特性,我们对个别指标进行了调整,形成不同组合进行分析,使得指标的考量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组合之间的指标差异反映的是不同行业关注点有所不同,但考量维度一致,比如存货周转率与应收账款周转率均是为了衡量资产管理能力。
组合一:除涉及特色指标的行业(组合二、三之外)
除涉及特色指标的行业,其他行业使用通用指标。
组合二:社会服务、传媒/公用事业、环保、综合/交通运输/
此类行业存货较少,“应收账款周转率”替换“存货周转率”。
组合三:房地产/建筑装饰/医药生物/电子/计算机
此类行业重点关注有息债务,“剔除预收款项后的资产负债率”替换“资产负债率”、“货币资金/短期债务”替换“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表1:上市公司投资价值评价指标
■
2.负面调整
负面调整项见表2。其中,对于存在财务造假、高管被抓、股权冻结、债券违约等重大负面新闻和舆情的企业直接予以剔除。
表2:负面调整项
■
其中,高管相关负面调整项,仅针对民营上市公司进行调整,主要涉及可能对民营上市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相关的负面新闻和违规处罚。
二、金牛科创奖
2.1 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以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企业。剔除2022年12月31日后上市的企业,本次评选经过了入围标准样本剔除,入围参选样本为科创板368家上市公司。
2.2 评选数量
不超过50家科创板上市公司。
2.3 评选标准
中国证券报评选组委会依据评选方法,并结合专家综合判断和递补原则确定获奖名单。
2.4 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体系采用主成分分析与负面调整相结合的方法。以上述入围368家上市公司作为统计样本,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对入围上市公司进行打分,并进行负面调整后得出综合排名。
1.主成分分析
指标方面,参考A股上市公司评选的指标体系,减少盈利性指标,重点补充创新性指标。
表3:科创板上市公司创新评价指标
■
2.负面调整
负面调整项见表4。其中,对于存在财务造假、高管被抓、股权冻结、债券违约等重大负面新闻和舆情的企业直接予以剔除。
表4:负面调整项
■
其中,高管相关负面调整项,仅针对民营上市公司进行调整,主要涉及可能对民营上市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相关的负面新闻和违规处罚。
三、金牛小巨人奖
3.1 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以北交所上市公司为样本企业。本次评选经过入围标准样本剔除,剔除条件包括:2022年12月31日后挂牌上市,属于金融行业、近三年存在非标审计意见、2022年末财报存在缺失或净资产为负。此外,为保证数据的稳定性,进一步剔除了2020-2022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低于1亿元的上市公司。筛选后最终入围样本共计156家。
3.2 评选数量
不超过20家北交所上市公司。
3.3 评选标准
中国证券报评选组委会依据评选方法,并结合专家综合判断和递补原则确定获奖名单。
3.4 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体系初步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以上述入围156家上市公司作为统计样本,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进行打分。
1.主成分分析
指标方面,参考A股上市公司评选的指标体系进行调整,重点补充规模性指标。数据方面,采用2022年末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
表5:北交所上市公司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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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面调整
负面调整项见表6。其中,对于存在财务造假、高管被抓、股权冻结、债券违约等重大负面新闻和舆情的企业直接予以剔除。
表6:负面调整项
■
其中,高管相关负面调整项,仅针对民营上市公司进行调整,主要涉及可能对民营上市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实控人、董事长、总经理相关的负面新闻和违规处罚。
四、港股金牛奖
4.1 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以港交所中资股(含H股、红筹股和中资民营股)上市公司为样本企业。本次评选经过入围标准样本剔除,剔除条件包括:后挂牌上市、属于金融行业、近三年存在非标审计意见、2022年末财报存在缺失或净资产为负。此外,为保证数据的稳定性,参照港股通的纳入条件“前十二个月港股平均月末市值不低于港币50亿元”,进一步剔除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日均总市值低于港币50亿元的上市公司。筛选后最终入围样本共计344家。
4.2 评选数量
不超过25家港交所中资股上市公司。
4.3 评选标准
中国证券报评选组委会依据评选方法,并结合专家综合判断和递补原则确定获奖名单。
4.4 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体系初步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以上述入围上市公司作为统计样本,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进行打分。
1.主成分分析
指标方面,参考A股上市公司评选的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同时综合考虑数据可获得情况,加入人均指标反映人均价值创造能力。数据方面,除总市值采用2023年上半年末的数据外,其他数据均采用2022年末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
表7:港交所中资股上市公司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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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币种统一为港币
2.负面调整
其中,对于存在监管处罚、财务造假、高管被抓、股权冻结、债券违约等重大负面新闻和舆情的企业直接予以剔除。
五、金牛卓越企业家奖
5.1 评选范围
本评选的参评对象为经限制原则剔除后的A股上市公司在任董事长、总经理。专家评选的候选名单筛选规则:经限制原则剔除后,参考最具投资价值奖评分结果,选取出200位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限制原则:
★本人在现任公司任职应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上任时间从曾担任高管职位算起,考虑到任职变更可能在年报之后,筛选条件放宽到2022年6月30日前上任)。
★公司2020-2022年度交易所信披考评结果未出现D(不合格)。
★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意见未出现保留、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
★本人及所在公司不得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公司参评人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公开批评;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高管被大众媒体质疑明显不利事项而未澄清。
★入选公司若存在明显瑕疵且被评委会核实,评委会有权将其从名单剔除。
5.2 评选数量
不超过30位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5.3 评选标准
本次评价采取专家评选的方式。由中国证券报评选组委会组织各地区分公司专家评选,参考上市公司最具投资价值奖和金牛科创奖评分结果,同时兼顾评选专家推选意见,通过考察参评对象在领导能力、行业影响、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等多个方面的表现,评选出不超过30位具有领袖精神的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六、金牛创新企业家奖
6.1 评选范围
本评选的参评对象为经限制原则剔除后的经专家考量具有一定创新性的A股和北交所上市公司在任董事长、总经理。专家评选的候选名单筛选规则:经限制原则剔除后,参考最具投资价值奖、科创奖和小巨人奖评分结果,选取出200位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限制原则:
★本人在现任公司任职应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上任时间从曾担任高管职位算起,考虑到任职变更可能在年报之后,筛选条件放宽到2022年6月30日前上任)。
★公司2020-2022年度交易所信披考评结果未出现D(不合格)。
★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意见未出现保留、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
★本人及所在公司不得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公司参评人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公开批评;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高管被大众媒体质疑明显不利事项而未澄清。
★入选公司若存在明显瑕疵且被评委会核实,评委会有权将其从名单剔除。
6.2 评选数量
不超过30位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6.3 评选标准
本次评价采取专家评选的方式。由中国证券报评选组委会组织各地区分公司专家评选,参考上市公司最具投资价值奖和金牛科创奖评分结果,同时兼顾评选专家推选意见,通过考察参评对象在领导能力、行业影响、社会责任以及公司治理等多个方面的表现,评选出不超过30位具有领袖精神的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七、金牛董秘奖
7.1 评选范围
本评选的参评对象为按照上市公司金牛奖评选规则,参考最具投资价值奖评分结果,同时兼顾评选专家推选意见,选取出600位上市公司董秘。
限制原则:
★本人在现任公司任职应满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即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考虑到任职变更可能在年报之后,筛选条件适当放宽到2022年6月30日前上任)。
★公司2022年度交易所信披考评结果为A(优秀)、B(良好),2020-2022年度未出现D(不合格)。
★公司2020-2022年度审计意见未出现保留、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
★本人及所在公司不得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公司参评人员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公开批评;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主要高管被大众媒体质疑明显不利事项而未澄清。
★入选公司若存在明显瑕疵且被评委会核实,评委会有权将其从名单剔除。
7.2 评选数量
不超过120位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7.3 评选标准
本次评价采取大众投票与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
首先,通过大众投票的方式评选出不超过150位大众喜爱的上市公司董秘,主要考察信息披露、沟通能力以及专业能力三个角度。针对调查问卷(后附调查问卷模板)每个问题,每位问卷填写人员可在候选名单内选出不超过30位上市公司董秘。
投票结束后,采取累加制对投票结果进行统计,再由中国证券报评选组委会组织专家评选,评选专家有权剔除存在明显瑕疵的候选人,最终确定金牛董秘获选名单。
八、金信披奖
8.1 评选范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除违规及ST公司之外的交易所信披评价为“A”“B”的A股非金融类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企业,并剔除财务报告未能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等存在明显法律及道德瑕疵企业、2022年1月1日以后上市的次新股、近三年借壳上市和撤销ST的企业。
本次评选经过了入围标准样本剔除,入围参选样本为A股4169家上市公司。
8.2 评选数量
不超过320家A股上市公司。
8.3 评选标准
中国证券报评选组委会依据评选方法,并结合专家综合判断和递补原则确定获奖名单。
8.4 评选方法
1.负面调整
本次评价重点考虑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和效率。通过结合中诚信上市公司的财务质量排雷结果、财报审计意见、2022年交易所信披考评结果和监管问询函等多个维度,评选出在信息披露方面表现较为突出的上市公司。
表8:中证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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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面调整
其中,对于存在监管处罚、财务造假、高管被抓、股权冻结、债券违约等重大负面新闻和舆情的企业直接予以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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