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9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3日在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要求。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义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储存和使用。公司将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本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5号)。为确保公司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注册批复有效期内,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则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上网公告文件
1、《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报备文件
1、《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3396 证券简称:金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0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3日在营口市西市区新港大街9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要求。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祺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储存和使用。公司将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设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5号)。为确保公司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注册批复有效期内,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则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或中止发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报备文件
1、《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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