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璞泰来”)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胜越”)、南阳阔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阳阔能”)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变动比例合计达到2.71%,不涉及股东主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南阳阔能合计持有璞泰来的股份由47.69%减少至44.98%,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1号),公司本次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787,554股。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事项。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人民币普通股)由2,016,208,092股增加至2,137,995,646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披露的《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因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南阳阔能均不是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在前述主体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及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二)一致行动人
1、宁波胜越
2、南阳阔能
(三)本次股份发行前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南阳阔能合计持有璞泰来的股份数量为961,571,752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的47.69%;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梁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胜越、南阳阔能合计持有璞泰来的股份数量保持不变,占本次权益变动后总股本的44.98%,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7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源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稀释,不涉及股东主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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