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发布《关于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披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DFI45号)(下称“通知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本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为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
本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披露了《关于发行2023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2023年11月7日,本公司发行了20亿元的2023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2023年11月8日资金已全额到账。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特此公告。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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