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11月10日 02:29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3-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6日以电话通知、微信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雅珠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鉴于此,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兹提议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2023年度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等综合决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在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519号佳宝科创中心1号楼1301室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3-064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6日以电话通知、微信通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宝文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本次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3-065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及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本次续聘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2023年度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等综合决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10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1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8.6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7.2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37亿元。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26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家、批发和零售业5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家、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家,其余行业9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975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477.31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14,014.56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8月5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诚信记录。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4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受到行政处罚人员18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人员52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人员8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溢,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成为合伙人,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三家公司,其中一家签了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健,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10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陶永元,200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5月开始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职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收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2023年度具体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等综合决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包括人员信息、业务信息、执业信息及诚信记录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企业财务审计的资质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步森股份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此次拟继续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书;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3-066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3 年11 月 28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时00分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8日。具体时间如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士。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519号佳宝科创中心1号楼1301室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除上述登记文件外,股东还应出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5、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6、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表》的样式见附件二,附件三。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8日(10:00-15: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在2023年11月27日16: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71-87837827

  3、传    真:0571-87837827

  4、联系地址:杭州市钱塘区2号大街519号佳宝科创中心1号楼1301室

  5、邮政编码:310000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另行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69”,投票简称为“步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的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下列指示对列入该次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会议决议等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

  注:

  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时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3日),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69)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帐号:

  出席人姓名:

  出席人身份证件号码: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签字(签名或盖章):

  (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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