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 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智园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 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智园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年11月02日 01:28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23-0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或子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5,052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92,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52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和/或子公司2023年度为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深圳英飞拓智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智园”)提供担保额度分别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6,000万元。

  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公司已从英飞拓系统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调剂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至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前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和/或子公司2023年度为英飞拓系统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21,500万元。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自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相应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15日、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英飞拓: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英飞拓: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深圳英飞拓仁用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

  二、本次调剂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从英飞拓系统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中调剂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至英飞拓智园。英飞拓系统和英飞拓智园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符合调剂条件。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和/或子公司2023年度为英飞拓系统提供的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21,5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21,200万元,为英飞拓智园提供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调增为不超过人民币6,300万元。

  公司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属于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进展情况及协议主要内容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英飞拓智园与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兴银行深圳分行”)于2023年10月31日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华兴深分前海综字第20230921001号,以下简称“主合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从2023年8月24日起至2024年8月23日止。公司为英飞拓智园提供担保。

  同日,公司与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华兴深分前海额保字第20230921001号),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英飞拓智园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复利及罚息、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的加倍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本金最高额(余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整。

  3.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主合同项下各具体授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每一具体授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任一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

  担保审议情况: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经内部调剂后公司和/或子公司为英飞拓智园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300万元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为英飞拓智园提供授信担保后(共同担保未重复计算),公司和/或子公司对英飞拓智园的担保余额为6,300万元人民币,可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人民币。

  四、本次调剂主体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英飞拓系统

  1.基本情况

  名称: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552694469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北楼5楼

  法定代表人:叶剑

  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消防器材销售;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消防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通信工程设计与施工;环保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公路安全设施、设备安装;交通安全设施、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信息系统技术、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承接水处理工程、电子自动化工程、空气净化工程、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机场场道工程、民航空管工程、机场弱电系统工程、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智能交通工程、通信系统工程、机电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涉及资质证凭证经营),音响设备的安装(限现场),舞台艺术造型设计,灯光设备、智能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室内外装饰设计;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广播电视设备(除专控),音视频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教学设备,医疗器械(限一类、二类、三类),仪器仪表;组装、加工、生产: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英飞拓系统100%股权。

  英飞拓系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数据为英飞拓系统合并数据。

  (二)英飞拓智园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英飞拓智园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TDRM5H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宝路12号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602

  法定代表人:李良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智慧园区运营服务;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经营电子商务;电子产品、智能设备、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智能化系统上门安装;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咨询;智慧园区项目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设计(以上不含广告、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他限制类、禁止类项目),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智能化、信息化工程咨询服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英飞拓智园100%股权。

  英飞拓智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若上述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9,052万元(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87.17%。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合同编号:华兴深分前海综字第20230921001号);

  2.《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华兴深分前海额保字第20230921001号)。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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