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年11月02日 01:16 证券时报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相关业务营业收入的比例很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该事项的相关材料,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交易完成后,汽车销售公司成为宜昌城发的控股子公司,考虑到汽车销售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仍向上市公司租赁房屋场地用于经营乘用车4S服务,原合并报表范围内交易转变为关联交易。公司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应适用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会议在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以前历史期间已发生的交易事项,因本次重大资产出售转变而来,均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及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已对本次交易完成后关联交易事项做出妥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新增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三峡旅游 公告编号:2023-095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资产评估。(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中兴华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人员信息:截至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1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83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463人。

  业务规模: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4,514.9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15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中兴华所在交通运输行业审计的上市公司客户有1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所从业人员3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雪,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IPO审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 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旭,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5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IPO审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2023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8年,2021年起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包括: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针对独立性要求采取的防范措施包括制定有关独立性的政策和程序,建立了必要的监督及惩戒机制以促使有关政策和程序得到遵循。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102万元/年,与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中兴华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中兴华所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中兴华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中兴华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中兴华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董事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 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2. 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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