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07.03万元,在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后,公司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976.56万元。
2、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70.82亿元(含Demo订单),其中,与2022年1-9月相比,光伏在手订单同比增长244.32%,半导体在手订单同比增长412.15%。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潇莹
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潇莹
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潇莹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潇莹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并根据准则解释要求,对因适用该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2023年年初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调整。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63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联席CTO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联席CTO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LI XIANG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联席CTO,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LI XIANG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对聘任LI XIANG先生为公司联席CTO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LI XIANG,中文名为“李翔”,1981年4月出生,新加坡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专业。其主要任职经历为: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新加坡科学技术研究院微电子研究所,任研发科学家;2012年7月至2015年2月,就职于Picosun Asia Pte. Ltd.,任董事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5年10月,就职于新加坡格罗方德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任主任工程师;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就职于先导智能,实际未履行职务;2015年12月至2019年12月,任微导有限董事;2016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微导有限应用总监、ALD事业部副总经理、研发部副总经理、联席CTO;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LI XIANG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158,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4%;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61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日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联席CTO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LI XIANG先生担任公司联席CTO,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LI XIANG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联席CTO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计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第三季度共计新增计提减值准备5,417.8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62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景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日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第三季度共计新增计提减值准备5,417.83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使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6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第三季度共计新增计提减值准备5,417.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影响数为5,417.83万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期其他减少不影响公司利润总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使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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