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海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铮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韩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海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海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铮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海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铮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海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铮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海洋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铮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影响如下:1、递延所得税资产2023年1月1日调整为39,796,048.15;2、递延所得税负债2023年1月1日调整为7,806,531.17。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3-054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公司董事长韩剑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3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信用贷款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临空经济核心区支行申请信用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期限不超过一年,年化利率不超过3%,具体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此议案获准通过。
三、报备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23-055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还款情况的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事项背景
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所持有的北京空港亿兆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兆地产)80%股权转让给北京空港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基地开发公司),由于物流基地开发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空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此次股权转让前公司为亿兆地产经营发展提供的借款转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根据公司与亿兆地产签订的《还款协议》,前述借款由亿兆地产分三年分次还清(即2021年10月31日前偿付欠款的30%,2022年10月31日前偿付欠款的30%,2023年10月31日前偿付欠款的40%)。内容详见2020年8月28日、2020年9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空港股份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还款协议》执行情况
(一)首期欠款偿还情况
2021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亿兆地产按照《还款协议》归还的本息共计107,764,897.33元(其中本金:72,000,000.00元,利息:35,764,897.33元),内容详见2021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还款情况的公告》。
(二)第二期欠款偿还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亿兆地产按照《还款协议》归还的本息110,931,697.33元(其中本金:72,000,000.00元,利息:38,931,697.33元)。内容详见2022年11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还款情况的公告》。
(三)第三期欠款偿还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亿兆地产共计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4,866.29万元。内容详见2023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3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亿兆地产归还的本金25,000,000.00元。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还款情况的公告》。
2023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亿兆地产按照《还款协议》归还的全部剩余借款本息合计127,128,308.95元(其中本金:71,000,000.00元,利息:56,128,308.95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亿兆地产按照《还款协议》履行了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的清偿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23-056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新签合同情况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归为土木工程建筑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第八号——建筑的规定及《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现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建筑)2023年7-9月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一、2023年第三季度新签项目情况
二、2023年1-9月累计签订项目情况
三、2023年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3-057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空港股份)于2023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3年11月3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3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一层多媒体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2日
至2023年11月3日
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15:00至2023年11月3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10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10月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15:00至2023年11月3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3年11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210室;
联系电话:010—80489305;
传真电话:010—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柳彬;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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