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2、利润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原因说明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赵晓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利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富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赵晓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利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富丽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8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晓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服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合计42万元,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9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润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在审计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较好地履行了相应的责任、义务。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服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合计42万元,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2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于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15:00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期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3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66号107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议案1至议案4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2023年9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议案4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9:30-11:30,13:30-15:30)
(三)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66号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610036
联系电话:028-87559615
传 真:028-87559309
联系邮箱:boardoffice@elecspn.com
联系人:姚广旭
(四)会议费用: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5”,投票简称为“天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一、委托股东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 “√” 为准。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签字页)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1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8,主要涉及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2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9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唐荣周,2001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于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2022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工作,于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质控复核工作,于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5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唐荣周、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荣周、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勇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熊亚菊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2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42万元(含税),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不变。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在审计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表决。
2、独立董事对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在审计执业过程中,坚持以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审计,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业务服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合计42万元,聘期一年。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所涉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执业证书,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5
证券代码:002935 证券简称:天奥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0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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