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上观新闻
谎称得到知名奶茶品牌授权,伪造专业资质证明,实则完全没有连锁品牌经营能力。为了吸引更多意向加盟者,甚至还签约明星代言、制造实体店虚假繁荣的假象,导致全国各地5800余人受骗,涉案金额达4.4亿元。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被告人的上诉,维持今年3月松江区人民法院对这一上海首例“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的原判——对金某等7名被告人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至五万元不等,部分被告人被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到两年不等。
去年5月,王先生在网上看到某知名品牌奶茶招商加盟的广告后,萌生了加盟创业的想法,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随后,客服人员来电,详细介绍了该知名品牌奶茶的管理方式和盈利前景。然而,几番洽谈后,客服人员却以该知名品牌奶茶加盟名额已满为由,转而向王先生推荐一个名为“茶芝兰”的奶茶品牌,称“茶芝兰”是该知名品牌的第三代品牌,并邀请王先生前往公司实地考察。
考察期间,招商经理张某热情接待了王先生,出示了该知名品牌的招商授权书,并展示了“茶芝兰”品牌奶茶的宣传视频。张某承诺,加盟后公司会统一安排选址筹建,配发生产设备,供应产品原料,并提供培训指导、技术支撑、运营管理、广告宣传等全方位配套服务,王先生只要加盟就能轻松盈利。
对此,王先生信以为真,与公司签订协议,支付了10万元加盟费。加盟后,该公司向王先生承诺的“全方位配套服务”并未兑现,张某也不知所终。而王先生的店铺生意惨淡,开张仅3个月就面临关停的窘境。王先生找到公司讨要说法,公司却以王先生经营不善为由,对他的诉求置之不理。
去年12月,上海警方依托数据分析发现,大量奶茶店铺加盟商户存在“异常关停”的风险,可能有人涉嫌经济犯罪。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松江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于今年3月23日将以金某、王某为首的诈骗团伙90余名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
经查,为牟取非法利益,2014年7月起,金某等人成立万郁管理公司从事餐饮招商加盟活动。2018年初起,为谋取巨额利润、规避法律风险,又先后成立优商快建公司、万谷公司、霆科公司、郁隆禾公司等关联公司,将网络中心、话务中心、运营中心等业务部门分割管理,并分置于上述关联公司运行,形成“万郁集团”。至案发,万郁集团以台铺奶茶、茶颜光年、茶芝兰、炸鸡特工等24个品牌名义,累计骗取全国各地5800余名被害人,共计4.4亿余元。
据承办法官介绍,本案中,被告人先在未经相关知名奶茶品牌授权的情况下,搭建了多个虚假的加盟网站,设计并发布带有“品牌加盟”字样的的招商广告,吸引潜在加盟商,并获取他们的联系方式。与潜在加盟商建立联系后,介绍一系列新的品牌,声称得到了知名奶茶品牌的授权或合作,并提供各种授权证书及品牌获奖证明。还许诺能为对方提供“全方位”的加盟服务,包括统一选址、生产设备、原料供应、培训指导、运营管理、广告宣传等服务,让加盟商“高枕无忧”。
“他们还会邀请对方到实体门店进行考察,被害人考察过程中,会雇佣大量人员在店门口排队,制造一个虚假繁荣的景象,并且还会拍摄成火爆的视频,在一些知名网站上传播,来获得被害人的信任。当被害人提出要现场品尝相关产品的时候,他们也会用一些知名品牌的产品灌装到自己品牌的包装当中,供被害人品尝。”松江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钱莹说。此外,为吸引更多潜在加盟商,该公司还利用明星宣传效果,签约了知名明星为其产品代言,进一步增加了其品牌的可信度。
然而,被害人加盟后,根本得不到该公司原先承诺的“全方位”的配套服务。“事实上,该公司对外宣称的专业培训讲师根本不具备奶茶行业从业经验,在被害人缴纳相关钱款之后,被告人以消极履约的方式来逃避履行他们的义务,甚至在被害人提起投诉或者在法院提起诉讼以后,他们会转移相应的钱款,然后会更换他们的品牌、办公场地,甚至关闭一些公司,注销一些品牌,来逃避他们应当承担的责任。”钱莹说。
文字:陈菲茜
图片:受访单位供图
编辑:周加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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