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10月18日 01:46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7日 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7日,其中:

  A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B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秦克景先生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14,549,700股,占公司截至2023年10月09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81%。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5,026,300股,占公司截至2023年10月09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45%。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9,523,400股,占公司截至2023年10月09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37%。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4人,代表股份14,549,700股,占公司截至2023年10月09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8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5,026,300股,占公司截至2023年10月09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4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9,523,400股,占公司截至2023年10月09日(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37%。(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李新军律师和李陆欣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1 交易方案概述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6%。

  2.2 本次交易的资产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6%。

  2.3 交易对方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6%。

  2.4 作价依据及交易作价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6%。

  2.5 对价支付方式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6%。

  2.6 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6%。

  2.7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6%。

  2.8 本次交易的实施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6%。

  2.9 违约责任

  总表决情况:同意14,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4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1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6%。

  2.1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同意12,5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812%;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5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812%;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3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88%。

  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54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新军 李陆欣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十月十七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10-25 百通能源 001376 --
  • 10-23 上海汽配 603107 --
  • 10-20 惠柏新材 301555 --
  • 10-19 德冠新材 001378 31.68
  • 10-12 天元智能 603273 9.5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