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0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0月2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0月27日
至2023年10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87号)、《关于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协议变更的公告》(临2023-088号),于2023年10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6日9:00一11:30,13:00一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0月26日16:0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D座9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428032、66428075
传真:(010)66428061
电子邮件:gudongdahui@bcdh.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任女士、侯女士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3-087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在公司十二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在会议召开三日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岩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九名,实参会董事九名,李岩先生、阮庆革先生、赵龙节先生现场参会,蒋翔宇先生、孙茂竹先生、李大进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张国宏先生、李灝先生、秦虹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协议变更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景”)是由公司与原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发展”)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与天房发展持股比例为50%:50%,天津海景主要负责天津市天津湾项目的开发。天津海景由天房发展合并财务报表。
2022年10月,为满足天津海景项目建设及偿还原有负债的资金需求,公司与天房发展拟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合计5.9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7%。双方按持股比例分别承担2.95亿元。为顺利推进天津海景资金周转及项目建设,结合各方经营实际,本笔借款由公司全额提供,借款金额为5.9亿元,借款起始日以公司资金实际进入天津海景账户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为2023年10月27日,年利率为7%。为保证资金的安全,天房发展对其应承担的2.9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以其所持有的天津海景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
目前天津海景已向公司偿还借款合计1.77亿元,其中已归还本金部分为1.55亿元。
现经公司与天房发展、天津海景三方协商,将原借款协议进行如下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1.借款期限由1年期变更为3年期;
2.借款年利率由7%变更为第1年7%、第2年7.5%、第3年8%;
3.天房发展按借款总额的50%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天房发展仍以其所持有的天津海景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关于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协议变更的公告》(临2023-088号)。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福州中泰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
福州中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中泰”)为公司与福建保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福州中泰注册资本2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88,000万元,占项目公司40%股权;福建保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32,000万元,占项目公司60%股权。福州中泰由福建保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福州中泰主要开发福州市“中泰商务中心”项目。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福州中泰拟向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4亿元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融资,期限2年,由公司与福建保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40%为福州中泰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公司本次为福州中泰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对外担保公告》(临2023-089号)。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协议变更的议案》。
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3-090号)。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3-088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协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10月,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向参股企业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海景”)提供5.9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7%。海景实业另一方股东原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发展”)对其应承担的2.9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以其所持有的海景实业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现经公司与天房发展、天津海景三方协商,将原借款协议进行变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023年10月1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借款协议变更事项。本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借款协议变更概述
(一)变更基本情况
天津海景是由公司与天房发展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与天房发展股权比例为50%:50%,天津海景主要负责天津市天津湾项目的开发。天津海景由天房发展合并财务报表。
2022年10月,为满足天津海景项目建设及偿还原有负债的资金需求,公司与天房发展拟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合计5.9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7%。双方按持股比例分别承担2.95亿元。为顺利推进天津海景资金周转及项目建设,结合各方经营实际,本笔借款由公司全额提供,借款金额为5.9亿元,借款起始日以公司资金实际进入天津海景账户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为2023年10月27日,年利率为7%。为保证资金的安全,天房发展对其应承担的2.9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以其所持有的天津海景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
目前天津海景已向公司偿还借款合计1.77亿元,其中已归还本金部分为1.55亿元。
现经公司与天房发展、天津海景三方协商,将原借款协议进行如下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1.借款期限由1年期变更为3年期;
2.借款年利率由7%变更为第1年7%、第2年7.5%、第3年8%;
3.天房发展按借款总额的50%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天房发展仍以其所持有的天津海景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事项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协议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公司向天津海景提供借款,是为满足天津海景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用于支持合作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天津海景目前经营活动在有序开展,本次借款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天房发展对此笔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所持有的天津海景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风险可控。上述借款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公司将密切关注天津海景的日常经营管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为确保公司借款如期偿还,天津海景的销售回款和对外融资将优先用于归还本笔借款本息。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天津海景是由公司与天房发展合作成立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与天房发展股权比例为50%:50%,天津海景主要负责天津市天津湾项目的开发。天津海景由天房发展合并财务报表。
天津海景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3764321488X
成立时间:2004年8月2日
注册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118号411
主要办公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118号411
法定代表人:齐颖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天津海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津海景资产总额404,956.11万元,负债总额326,871.01万元,净资产78,085.1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71%。2022年度,营业收入19,654.74万元,净利润3,609.27万元。截止本次借款发生前,公司对其的借款余额为3.5亿元,为公司与天房发展按持股比例向天津海景提供的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不存在借款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变更后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天津海景提供5.9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期限3年,借款年利率为第1年7%、第2年7.5%、第3年8%。为保证资金的安全,天房发展按借款总额的50%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所持有的天津海景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为确保公司借款如期偿还,天津海景的销售回款和对外融资将优先用于归还本笔借款本息。
四、借款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向天津海景提供借款,是为满足天津海景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用于支持合作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天津海景目前经营活动在有序开展,本次借款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天房发展以其所持有的天津海景50%股权质押给公司作为担保措施,天津海景的销售回款和对外融资将优先用于归还本笔借款本息,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向天津海景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协议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23-089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福州中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中泰”)
● 本次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
● 被担保人为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之参股公司,本次担保由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 本次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福州中泰拟向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4亿元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融资,期限2年,由公司与福建保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40%为福州中泰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2023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新增担保事项进行审议批准,在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公司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公司对参股公司(含其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5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8.8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6.2亿元。
公司及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调剂,且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福州中泰资产负债率为72.33%。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参股公司北京首开万科和泰置业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6亿元调剂至福州中泰。调剂后,公司为北京首开万科和泰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6亿元调整为4.4亿元.
上述调剂符合担保额度使用及调剂要求,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本次公司向福州中泰提供担保无需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州中泰由公司与福建保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注册资本22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88,000万元,占项目公司40%股权;福建保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32,000万元,占项目公司60%股权。福州中泰由福建保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福州中泰主要开发福州市“中泰商务中心”项目。
福州中泰成立日期:2020年5月;住所: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屏西路30号华大综合楼2层208室;法定代表人:沈永明;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截至2023年6月30日,福州中泰资产总额7,780,399,839.65元,负债总额5,627,319.672.58元,其中流动负债总额5,627,319.672.58元,净资产2,153,080,167.07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018,234.99元。
福州中泰营业收入目前为0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着销售收入延迟结算的特殊性,福州中泰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尚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福州中泰拟向太平资本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4亿元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融资,期限2年,由公司与福建保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40%为福州中泰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683,891.64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49%。
其中: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1,631,034.00万元,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115,793.67万元,合计1,746,827.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2.80%。
(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652,318.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45%。
控股子公司(含持股比例未达到51%但合并财务报告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三)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284,745.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4%。
参股公司对公司无担保。
(四)公司对福州中泰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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