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银乐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关于中银乐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23年10月12日 02:31 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6日,本基金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 万元(含100 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 万元(含100 万元),对该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 万元(含100 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2023年10月17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正常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欲了解详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并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

关于提高中银高质量发展机遇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净值精度的公告

中银高质量发展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类份额2023年10月11日发生大额赎回。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因份额净值的小数点保留精度受到重大影响,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3年10月11日起提高本基金C类份额净值精度至小数点后九位,小数点后第十位四舍五入。本基金将自上述事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不再产生重大影响时,恢复基金合同约定的净值精度,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公司网站:www.bocim.com

2)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或021-38834788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银创新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A类:016577、C类:01657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2月1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备案”约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2023年10月11日日终,本基金已连续4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形。

若截至2023年10月25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连续5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发生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2、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增加D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一、公告基本信息

二、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3年10月12日起增加D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三、新增D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计提销售服务费费率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D类和E类共四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类别为A类、B类和E类基金份额,新增的基金份额类别为D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其中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4502,B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5162,E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7943,新增D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9680。

2、基金费率

(1)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B类、E类基金份额一致。本基金管理费年费率为0.25%,托管费年费率为0.05%。

(2)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5%,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根据基金管理人2019年8月29日发布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实施销售服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自 2019年8月30日起,对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年销售服务费率从 0.15%降至 0.01%,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3、申购赎回金额限制

投资者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道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时,每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

自2023年10月12日起,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暂停接受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对该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对超过限额的该笔或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本公司有权拒绝。

在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暂停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恢复办理正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共四类。其中:

A类基金份额:按照0.1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B类基金份额: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D类基金份额: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份额类别;

E类基金份额:按照0.20%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基金份额类别。

年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对应类别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2)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份额的估值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

1)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是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第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的,7日年化收益率是以最近7个自然日(含节假日)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精确到百分号内小数点后3位,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估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5、D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客户服务电话:4006767523

公司网站:https://www.zhongzhengfund.com

四、《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基金合同》摘要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2、《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中银如意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4、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5、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

中银乐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0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本次基金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23年10月1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若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与相关销售机构记录的分红方式不符,以客服中心查询到的分红方式为准。如投资者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2023年10月13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cim.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咨询相关事宜。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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