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一份《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以下简称为“《决定书》”)在业内流传,有五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处以15日拘留,其中一名是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腾蛟。该《决定书》的落款时间为2023年9月7日。
10月10日晚间,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阳光城;已终止上市,以下均简称为“阳光城”)相关负责人回应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此案系相关信息未及时送达导致,西安迪雅置业已经协商解决,待法院撤销相关决定。法院未曾对相关五家法定代表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据第一财经报道,该事件的起因是一起票据权追索纠纷。企查查信息显示,2022年时,高安市通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包括阳光城等在内的多家公司告上法庭,案号为(2022)浙0110民初6267号。据此,2023年4月,阳光城等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为51.18万元。至今年9月,多位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均为“全部未履行”,阳光城、林腾蛟等也被限制高消费。
上述《决定书》也发布于9月份。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在执行(2023)浙0110执1973号高安市通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与西安迪雅置业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金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陕西凯铭实业有限公司、西安东能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拒不申报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法院决定对上述五家公司法定代表人拘留十五日。若不服该决定,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阳光城已从深交所退市,此次事件并未正式对外披露。
公开信息显示,1968年出生的林腾蛟现年55岁。他一手创办了闽系房企阳光城,并于2002年借壳“石狮新发”登陆资本市场。
自2010年起,阳光城以高周转模式开启扩张步伐;2012年,将总部迁至上海,2018年就以1628亿元的销售规模踏入了“千亿俱乐部”,跻身行业第14位;2019年,阳光城的销售额冲破了2000亿门槛;2020年,其全年营收也突破了2000亿元大关。
也正是这一阶段,林腾蛟以170亿元的身家位列《2020胡润全球房地产富豪榜》第119位。
2021年,阳光城开始亏损。2021年,公司总营收约425亿元,同比下降48%;净利亏损超69亿元。2022年,公司营收同比下降6.13%至399亿元,净利亏损超125亿元。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05.80亿元,同比增长14.32% ,归母净利亏损18.56亿元,去年同期亏损为35.65亿元。
阳光城2023年一季度财报显示,截至3月末,公司总资产2988亿元,总负债2744亿元。5月12日,阳光城披露《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本金合计金额647.32亿元,其中:涉及担保事项的已到期未支付债务本金累计245.62亿元;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22.44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金累计194.75亿元。
8月14日,ST阳光城公告称,因公司股票2023年5月15日至6月9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已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于8月16日被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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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苗亚祥 审核: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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