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9月13日 00:40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黄历新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20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545,379,62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236%。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088,860,10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077%;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1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456,519,52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615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欧阳绘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3,543,068,4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8%;反对2,311,1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264,121,6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26%;反对2,311,1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为樟洋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45,206,92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1%;反对172,69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丁明明、赵朝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6

  公司债券代码:149241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272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310 公司债券简称:20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408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6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677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742 公司债券简称:21 深能 Y2

  公司债券代码:149926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1

  公司债券代码:149927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02

  公司债券代码:149983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1

  公司债券代码:149984 公司债券简称:22 深能 Y2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八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40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与视频会议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3年9月1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李英峰董事长、马彦钊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李明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黄历新副董事长、王琮董事、章顺文独立董事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会,其余董事现场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黄历新副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欧阳绘宇先生为公司总裁。

  1.个人情况介绍

  (1)个人简历

  欧阳绘宇,男,1974年出生,民革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项目经理、事业部总经理助理,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秘书处副处长、预算监督处副处长、处长、秘书处处长,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兼任福田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发展事务署署长。现任民革中央经济委委员,民革深圳市委会副主委,政协第十三届广东省委员会委员、常委,本公司董事、总裁。

  (2)欧阳绘宇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欧阳绘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4)欧阳绘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5)欧阳绘宇先生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总裁人选任职资格》的议案,同意提名欧阳绘宇先生为公司总裁人选,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公司章顺文独立董事、钟若愚独立董事、傅曦林独立董事对聘任总裁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总裁的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根据公司提供的简历,总裁候选人欧阳绘宇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3)同意聘任欧阳绘宇先生为公司总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此项议案获得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补选欧阳绘宇董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证明文件。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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