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9月12日 00:42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9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信股份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黄金祥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正常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刘中贵、刘云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减资的基本情况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回购议案,公司将以3.44元/股的价格回购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76万股。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减少1.176万股,公司总股本将由91,035.7545万股减少至91,034.5785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91,035.7545万元减少至91,034.5785万元。

  二、债权人通知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继续履行,同时本次回购注销也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9月12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新杭镇彭村村蔡家山精细化工园证券部

  邮编:242235

  电话:0563-6832979

  邮箱:guangxinzq@chinaguangxin.com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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