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9月08日 03:10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该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23-065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2023-064号《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2023-066号《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备查文件

  1、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3-06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查阅有关规定后,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邱大梁 白俊江 周俊祥

  二○二三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3-065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大信总部位于北京,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截至2022年末,大信拥有合伙人166名、注册会计师941名、从业人员总数4,02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500名。

  大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15.7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10亿元。

  上年度大信为196家上市公司(含H股)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2.43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中与深科技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信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大信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大信已履行了案款。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管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与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9人次、自律监管措施7人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龚荣华,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执业资质。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致力于注会行业二十年,具有较高的理论知识水平、丰富的IPO上市审计经验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有新筑股份华塑控股大宏立、深科技等,近三年签署的IPO审计报告有一通密封、华大九天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韩士民,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三年作为项目经理负责青松建化审计,签署深科技审计报告,作为签字会计师负责H股上市公司长安民生物流审计并签署长安民生物流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冯发明,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9-2022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杰赛科技、重庆港九、中国船舶中国出版金钼股份、深科技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大信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以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44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114万元,内控审计费30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从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大信在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大信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信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将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发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公司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没有发现公司有影响审计独立性的行为,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3-066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23年9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5日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3年9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会议中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提案

  2、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2023年8月4日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2023年9月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码:2023-054)和2023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码:2023-063)。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股东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22日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董事会办公室

  4、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2)邮政编码:518035

  (3)联系电话:0755-83200095

  (4)传 真:0755-83275075

  (5)联 系 人:钟 彦 刘玉婷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21

  2、 投票简称:科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意见: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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