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车成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总经理车成聚先生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拟增持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日接到公司总经理车成聚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车成聚先生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计划主体:公司总经理车成聚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车成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027,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因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债转股将可能导致车成聚先生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3、车成聚先生在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车成聚先生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未减持登记在其名下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3、增持价格区间
本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资金来源
车成聚先生的自有资金。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进行增持。
7、本次增持主体承诺
车成聚先生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资金未能筹措到位或 窗口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 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车成聚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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