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28 证券简称:鸣志电器 公告编号:2023-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29日、8月30日、8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相关股票将于近期行权并上市流通。如果上述行权股份上市流通后即刻在二级市场上减持,可能会对市场造成一定影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 截止2023年8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65.75元,滚动市盈率为114.79。公司滚动市盈率估值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 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3年8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收盘,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8月29日、8月30日、8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询证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 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交易类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 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在股价异动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3年7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相关股票将于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4日期间行权并上市流通,前述股票数量为16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7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如果上述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即刻在二级市场上减持,可能会对市场造成一定影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29日、8月30日、8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 公司股票市盈率较高的风险
截止2023年8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65.75元,滚动市盈率为114.79。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属的证监会行业分类“C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最新的滚动市盈率为18.79。公司滚动市盈率估值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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