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白璞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约0.05%,其中持有公司股份4,000股系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该部分股票已于2021年12月27日起上市流通;其中持有公司股份23,149股系其在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该部分股票已于2022年12月16日起全部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白璞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由于缴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税金需要,本人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6,700股(含本数)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1%,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但减持比例上限保持不变,即不超过上市公司届时总股本的0.01%。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收到白璞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目前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过半,白璞先生在本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注:上述表中的持股数据为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暨股份上市前的数据。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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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于 2023 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权益分派方案。“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为按照转增后总股本计算填列,但减持比例上限保持不变,即不超过上市公司届时总股本的0.01%。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是公司股东由于缴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税金需要而进行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股东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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