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089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数字能源业务和清洁能源业务。公司倾力打造从清洁能源生产、补能服务到储能的“固定+移动”储能新型电力系统服务商,以“光储充换售一体化”赋能多种场景解决方案,加持算力高科技产业支持,致力于成为领先的移动数字能源科技运营商。
公司聚焦源网荷储联动、以储为核的补能技术迭代赋能多元化应用场景、数字智能运营三大核心能力,拥抱优良电力基因,致力成为“固定+移动”储能新型电力系统服务商。公司规划在电源侧、电网侧、工商业、移动分布式多场景全面应用智慧数字储能解决方案,以提高新型电力系统的弹性和灵活性。在B端应用场景,智慧数字储能与绿色电力、虚拟电厂、电网辅助服务相结合,实现源网荷储联动,更好服务电源侧和电网侧客户;在C端应用领域,加持了算力和数字技术的移动分布式补能服务提供“光、储、充、换、售一体化”灵活解决方案,依据不同应用场景选择最适用解决方案,如换电站配备光伏、储能、超充等装置。
公司将持续发展清洁能源项目、可再生能源项目及综合能源服务,在为电网、城市和工商业用户提供电、热、冷等绿色能源产品的同时,尽力满足客户不断发展的多样化需求,帮助客户降低用能成本,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及能源梯级利用,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为企业客户提供“数智绿色”的综合能源解决方案,为推动能源转型、服务碳达峰及碳中和等目标贡献力量。公司业务范围内的清洁能源、热电联产、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等均为国家鼓励的优先发电业态,按照“服务+生态”的思路,公司综合考虑电力市场化改革等行业政策、不同地区及经济环境差异,结合30多年的行业开发、运营经验,在优质地区积极拓展相关业务,帯动产业链上下游共同发展,构建互利共赢能源新生态,持续巩固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2,763,109.66万元,较上年度末减少7.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71,900.72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72%。2023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2,666.8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110.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6.88%。
2023年上半年,公司利润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是:1、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加强风电等可再生项目的开发与运营,公司风电业务营业收入及利润规模在报告期内实现同比大幅提升。2、公司持续进行发电机组节能改造与运营优化,报告期内发电机组能耗下降以及上网电价上升,热电联产机组盈利能力提升。3、在国家绿色低碳金融政策的支持下,公司在调整融资结构和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有所下降,促进业绩提升。4、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取得有关股权处置收益和债权清偿收益。
1、数字能源业务
(1)以“光储充换售”一体化赋能“固定+移动”新型电力系统服务商业务
公司升级原有移动充换电业务,以“光储充换售”一体化赋能“固定+移动”新型电力系统服务商业务。公司注重研发创新能力,手握移动储能领域数百项发明专利,拥有数字能源的核心知识产权。近年来协助中电联与各大科研机构、行业平台联动,搭建了40多项行业标准,其中,公司深度参与了其中20多项。完成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共计135件。报告期内,公司构建完成平台生态智能运营服务标准化体系17个,初步建成涵盖充换电运营、电池银行、能源交易、业财一体化、数字营销、资产管理的能源生态一体化数字平台,拥有13个功能模块、130多个功能,菜单累计迭代50多次;完成对接站型11款、充电桩5款、车型19款;完成换电需求预测、排队数预测、电池健康度评估等38种算法模型,初步实现车辆和电池的智能调度管理;实现站端故障自动化处理、站点运维智能化管理。
(2)创新打造以光储充换售一体化赋能多元化场景的灵活解决方案服务商
公司秉持以储为核、车电协同、电动汽车与数字能源协同的理念,依托在绿电、储能、算力、补能与能量管理等领域的优势,创新打造以光储充换售一体化赋能多元化场景的灵活解决方案服务商。
截至2023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携手吉利、福田、三一、东风、货拉拉、宁德时代、地上铁等整车生产、出行平台、电池制造、物流行业等头部企业,拓展钢厂、煤矿、电厂等电动汽车充换电重点应用场景。公司自2023年通过理顺体系、运营提升等抓手增加营收。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了投运及建设站点、增加了入网车辆数、提升了运营里程数及充入电量,多个项目已实现现金流为正。截至目前,运营及在建的乘用车综合能源站81座,运营及在建的商用车综合能源站49座。商用车站主要分布在河北、内蒙、陕西、山西及江苏徐州等地区的煤电、矿山、钢厂及城市渣土场景,乘用车站主要分布在杭州、广州、无锡、苏州、东莞、荆州及衡阳等地。
在移动储能领域,实现多站协同、多能互补、智能消峰匹配、充换智能匹配,实现多车型协议兼容、电池包追溯、电池信息上传;实现数字电池孪生技术,可以对电池“精准体检”,延长电池寿命近20%。
在研发创新方面,公司拥有两大研究院:电港研究院及软控研究院,依托强大科研实力发展数字能源业务。公司不断锐意创新,突破了极寒地区重卡换电、重卡移动换电等技术难题,不断丰富商用车补能场景。
2、清洁能源业务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并网运营总装机容量为2903.04MW,其中:燃机热电联产1777.14MW,风电743.9MW,垃圾发电116MW,燃煤热电联产266MW。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结算汽量677.68万吨,同比减少4.66%;完成结算电量48.97亿千瓦时,同比增加0.12%;完成垃圾处置量110.65万吨,同比增加8.65%。
在燃料成本高位回落、经济复苏等情况下,公司通过技术改造、优化运行方式等举措,充分释放盈利产能,最大程度争取效益最大化。此外,公司控股持有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装机规模2400MW,建德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被列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重点实施项目,同时也被列入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2022年9月6日获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并于当年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成为目前华东区域第一大抽水蓄能电站,目前项目按建设进度稳步推进。
公司注重清洁能源技术研发和创新,报告期内,公司取得3项实用新型专利。公司将重点提升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聚焦广东、江苏、浙江等经济基础好、营商环境佳的东南部沿海区域,大力开发分散式风电项目,适度开发热电联产项目;依托运营电厂热用户,大力开拓可再生能源分布式项目,并进一步探索绿电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
报告期内,公司市场化交易服务电量93.6亿kWh,配电项目累计管理容量2111MVA,浙江和四川售电市场业务全面开展,服务用户超600家;全面开展了碳资产管理、碳中和认证、绿电、绿证交易等碳中和服务,碳中和园区(泰州产业园)、碳中和企业总部基地(苏州协鑫能源中心)等碳中和示范项目已投运;公司拥有国家“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一级资质,用户侧管理容量超1400万KVA,签约并开展江苏区域需求侧响应用户容量30万kW,规模位居江苏省前列;已投运储能、分布式能源、微网等能源服务项目超36项。报告期内,申报新疆“智转数改”科技项目“配电网数字化智能提升项目”,已获得自治区重点技术创新专项资金支持。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朱钰峰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091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5,738,393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3.90元的价格向1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863,302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4,999,897.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4,295,181.9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0,704,715.84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1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2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号)。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做出合理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安排使用情况,在不影响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公司将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决策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亦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并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独立核查意见。
6、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并建立台账。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现金管理及协定存款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及协定存款方式,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适当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资金使用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关于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092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王述华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述华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述华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王述华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生育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述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王述华女士在公司任职高管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093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联席总裁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生育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087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联席总裁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生育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生育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生育新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全球金融专业博士,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全国首批会计领军人才。曾任东风悦达起亚汽车公司财务部长(中方财务总监),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财经管理部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亨通集团财务总监,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副总经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裁,现任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生育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生育新先生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088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说明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关于拟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3-090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协鑫能科”)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5,738,393股新股。公司以每股人民币13.90元的价格向14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863,302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4,999,897.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4,295,181.9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20,704,715.84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1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2月22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09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41,134.94万元。均为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本年度(2023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9,061.33万元。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79,400.00万元。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72.53万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0.55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373,704.49万元(不包括应支付的发行费1,422.40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50,196.27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23,200.96万元(不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115.1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43,800.9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115.14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9,4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22年3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5月和2022年10月,公司、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因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金公司承接。2022年11月,公司、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中金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保荐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保荐人应当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中金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及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前次募集资金总额存在27,955,000.00元的差异系扣除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
(2)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1,164,681.59元,已扣除手续费13,310.96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表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和以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公司获取的现金管理收益为172.53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使用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统计的为变更实施主体由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实施的情况,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的变化不纳入募集资金变更用途口径统计。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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