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5日 04:5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3-03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6)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的监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6)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签署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3-037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鉴于上述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审批额度即将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促进经营业务发展,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二、投资产品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增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投资收益。

  2、购买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3、投资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投资品种为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各项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定期存款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该投资额度可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4、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本额度及决议有效期范围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受托方均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且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此外,在投资过程中,也存在着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职业道德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是在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认购上述短期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履行相应的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中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克科技”)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鉴于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审批额度即将到期,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赛克科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信用证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赛克科技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赛克科技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赛克科技授权公司总经理凌东胜先生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赛克科技承担。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但涉及担保的授信事项仍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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