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无
董事长:雷菊芳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3-037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2、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信息等方式发出;
3、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菊芳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980.66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7.48%;公司实现营业利润340,45.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824.01万元,较上年同期降低11.32%。详见2023年8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9)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8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2、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信息等方式发出;
3、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为4人,实到4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贾钰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2023年8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9)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票4票,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详见2023年8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表决票4票,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3-040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09]76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正藏药”或“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421.00万元,扣除证券发行费用3,300.9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120.01万元,该资金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于2009年8月24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拉萨城西支行的账号为54001023636059008888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利安达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2009)验字第1030号《验资报告》。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6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公开发行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00万元。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为本次发债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9月28日完成发行,债券名称为“奇正转债”,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需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801.89万元(承销保荐费含税金额为人民币850.00万元)后,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0年9月28日将人民币79,198.11万元存于公司的兴业银行兰州七里河支行(账号:612100100100041441)账户内。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与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评估费及信息披露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49.98万元(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006.9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050.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20)第0055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半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08年2月15日经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2009年9月21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八一支行(270337602910000377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54001023636059008888、5400102363605900777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931902205510302)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四个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2013年3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分别与陇西奇正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八一支行(270337602910001190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一个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2017年1月1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甘肃奇正藏药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固支行(48050154500000273、48050154500000281)以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二个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20年4月23日,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口支行开设931902205510302 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额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专户612100100100033816仅用于公司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在具体项目实施所在地开设了八个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城西支行专户(54001023636059007777、5400102363605900888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八一支行专户(2703376029100003772、270337602910001190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西固支行专户(48050154500000281、48050154500000273)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公司已先后于2013年12月、2017年1月、2017年3月、2017年4月对上述六个专项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公司及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仅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612100100100041441)、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仅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612100100100041290)与兴业银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专户仅用于奇正藏药医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1:612100100100033816账户下因开通智能通知存款业务,银行网银系统自动产生智能通知存款账户612100100200026366。该账户与612100100100033816是从属关系,该账户无法向其以外的其他账户直接划款。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注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612100100100041290账户下因开通智能通知存款业务,银行网银系统自动产生智能通知存款账户612100100200035822。该账户与612100100100041290是从属关系,该账户无法向其以外的其他账户直接划款。
注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612100100100041290账户下因购买三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银行网银系统自动产生三年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的账户,以上账户与612100100100041290是从属关系,该账户无法向其以外的其他账户直接划款。
注3: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开具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注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七里河支行612100100100050487账户下因开通智能通知存款业务,银行网银系统自动产生智能通知存款账户612100100200039412。该账户与612100100100050487是从属关系,该账户无法向其以外的其他账户直接划款。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
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拟尽快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现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2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其中使用2009年度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0.4亿元,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6亿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半年度在公告范围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本报告期内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兴业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
(二)现金管理金额
购买兴业银行可转让大额存单44,412.48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甘肃佛阁藏药有限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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