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3-04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于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监事 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柏鑫主持。本次会议到会及参加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一一公告格式(2023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58号)核准,向胡仁昌等十四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92,24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0.88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48,5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67.5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6,132.4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893《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58,078,530.07元,明细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35.7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智慧办公驱动系统升级扩建项目:项目仍在持续建设中,暂未投产。
2)数字化系统升级与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项目仍在持续建设中。
3)捷昌全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项目仍在持续建设中。
4)补充营运资金: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本金实力,满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增强抵御经济大幅波动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但由于该项目主要用于增加公司营运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10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0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3年上半年未实际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7月19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除预留6,435.00万元募集资金及该项目专户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用于“智慧办公升级扩建项目”继续增加工程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外,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2,0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28.74%)投资至“欧洲物流及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J-Star Motion(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J-Star”)下属的全资子公司J-Star Motion Hungary Kft.(以下简称“匈牙利J-Star”),公司拟通过新加坡J-Star对匈牙利J-Star增资。具体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公告》(2023-034)。
(二)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情况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8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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