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3-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原独立董事禹同生先生已辞去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担任的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投资评审小组成员职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专门员会进行调整。
一、增补吴宪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投资评审小组成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主任(召集人),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增补王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俞敏先生不再兼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副主任职务。
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编号:2023-46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8月 23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成员拟由7名调减为5名,鉴于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公司章程》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3-48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之《第六号—医药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报告期内分行业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工业主要品种按治疗领域划分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产品按照“6+1”重点治疗领域,进行重新分类,并对同期治疗领域进行了追溯调整。
[注1] 消化及代谢用药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7.32%,主要系本报告期藿香正气口服液销售额增长所致。
[注2] 呼吸系统用药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78.45%,主要系本报告期急支糖浆等销售额增长所致。
[注3] 心脑血管用药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7.35%,主要系本报告期通天口服液、苏合香丸等销售额增长所致。
三、报告期内分地区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1-6月,公司合并报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97,342.11万元,同比上升24.83%。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3-41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集团)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6号)核准,公司向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29,996,744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6,749,987.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350,232.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2,399,755.24元。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8〕8-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23年8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1,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3、2023-01、2023-37)。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在此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五、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1、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太极集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太极集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3-42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注1]:
近三年签署交大思诺、太极集团、宁通信B、航天信息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理工环科、景兴纸业、祖名股份、公牛集团、梦天家居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2]:
近三年签署贵州百灵、太极集团、三圣股份、国城矿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金字火腿(维权)、明牌珠宝、纵横股份、天成自控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3]:
近三年签署新湖中宝、丽尚国潮、会稽山、浙版传媒、双飞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复核伊之密、太极集团、国发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75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项目团队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实际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等协商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8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一致同意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业务水准和职业道德。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请
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
审计业务情况确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审
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2023年5月4日,国家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联合下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8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计质量、股东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同时,该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有企业当前执行的会计师事务所轮换规定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不一致的,或者没有规定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统筹安排,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两年内完成衔接工作”。
根据上述规定,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报备并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3-43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建设技改扩能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项目建设标的:国药太极绵阳制药技改扩能项目一期工程。
项目建设单位: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制药厂),该公司为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项目投入金额:65,975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拟建设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公司做了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但仍然存在政策、资金筹措、工程技术、市场、投资估算等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结合项目进展及时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项目建设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绵阳制药厂是公司四大产能中心之一。为解决绵阳制药厂厂区老旧、一厂多地生产、产能不足等问题,绵阳制药厂拟投资6.5975亿元,在绵阳市游仙区购置土地181.83亩,全面启动新产能建设,即国药太极绵阳制药技改扩能项目一期工程。
(二)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国药太极绵阳制药技改扩能项目一期工程的议案》,本次绵阳制药厂技改扩能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本建设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 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建设单位: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绵阳市游仙高新区。
3.拟新征土地面积:181.83亩,拟征地块现场拆迁补偿已完成。
4.项目采用“整体规划,分阶段实施”的模式,共分为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占地105亩,新建制剂车间、综合库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73,904㎡。
5.项目总投资:65,975万元,具体如下:
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35,975万元,银行贷款30,000万元。
7、项目计划2023年底开工建设,2026年12月底交付使用。若建设审批程序延后导致建设期推迟,以实际情况确定的建设期为准。如遇不可控因素导致进度延迟,则总体时间顺延,但顺延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建设的国药太极绵阳制药技改扩能项目一期工程,符合国家和四川省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符合国药集团“十四五”全产业链的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项目以新厂区建设为契机,以更高的标准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绿色节能工厂,以降低用工成本,提升企业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项目建成后,可解决绵阳制药厂长期以来产能不足导致的对销售增长的严重制约,同时结束“一厂四地”高成本经营的局面。
绵阳制药厂近年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良好,本次技改扩能项目建设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风险分析
本次建设项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公司做了充分的调研和分析,但仍然存在政策、市场、建设过程中质量、安全、进度等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家医药行业政策环境、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加强市场预测,及时调整公司产品政策及营销策略。同时加强项目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进度监控体系,随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风险化解在苗头中。并与本项目配套的企业、部门建立密切的关系,对配套协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尽早通报,做好应急措施,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3-47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18号公司1201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3日
至2023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到公司证券与投资者部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18号太极集团证券与投资部。
邮编:401123
联系人: 何婧雯 林巧
联系电话:023-89886129 传真:023-89887399
邮箱:tjzq@taiji.com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太极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太极集团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3-49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 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7日(星期四) 至9月1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tjzq@taiji.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5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9月14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4日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总经理:俞敏先生
财务总监:刘尊义先生
董事会秘书:蒋茜女士
独立董事:何洪涛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会发生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9月14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9月7日(星期四) 至9月1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tjzq@taiji.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电话:023-89886129
电子邮箱:tjzq@taij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公司代码:600129 公司简称:太极集团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29 证券简称:太极集团 公告编号:2023-40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专项报告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6号)核准,公司向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29,996,744股,发行价格为15.3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6,749,987.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4,350,232.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2,399,755.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16日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8-2号)。
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见下表:
【注1】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余额为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汇入金额,扣除股权登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注2】 本期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扣除的股权登记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439.8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垫江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使用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关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8-77号)。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经公司自查,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置换前期募投资金时,由于对项目内容、使用范围及相关管理办法掌握不到位,按照募投项目总投资计划进行了置换及使用,涉及资金金额共计24,238,266.13元。2018年12月4日,公司已将上述应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归还入募集资金账户,归还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8,260,733.87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司公告:2022-53)。
2023年1月9日,公司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6,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公告: 2023-01),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25,000万元。公司将在到期之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之“桐君阁药厂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新增桐君阁药厂重庆茶园厂区为实施地点之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9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19年2月15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设备的议案》。
3、2019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暨延期完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1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子项目及新增实施主体和地点暨延期完成的议案》。
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膜分离浓缩系列创新工艺及新产能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涪陵制药厂及涪陵药厂龙桥厂区为新增实施地点;终止桐君阁药厂茶园厂区膜分离项目实施;同时根据公司建设实际使用需求,对原膜分离项目中“工艺设备”进行调整。
同意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太极集团科技创新中心项目”增加涪陵制药厂为实施主体,并新增重庆市渝北区恒山东路18号大竹林厂区为实施地点之一;同时公司对科创中心项目科研子项目进行优化调整,由原来三个科研中心调整为四个科研中心,并对科研设备和科研项目按照实际使用及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 “太极天胶原料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000.8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二)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5日
附: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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