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年08月25日 02:04 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在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2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监事1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建民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 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 在出具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并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并延期是基于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并延期。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徐芳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关联董事在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因此,我们认为此次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事项公允,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徐芳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3-048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厉建平先生《关于提议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厉建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厉建平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厉建平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厉建平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本次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星期四)在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21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1人)。

  会议由董事长厉建平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并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厉建平、魏荣明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厉建平、魏荣明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第十四条相关规定,现将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2023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2023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579.45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83,166.22万元。具体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1、 按产品类别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按销售渠道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按销售地区分类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电商为通过电商零售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的部分。

  注2:上述部分数据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 2023年半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家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3237         证券简称:五芳斋       公告编号:2023-04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9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兴耀商务广场(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325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2日

  至2023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信息。公司将在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公司《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也可以登录: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首次登录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签章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除外)、股东单位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和出席会议。

  4、股东也可以采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以2023年9月11日17点以前收到为准。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3年9月11日,9:00-12:00 ,13:00-17:30

  (三)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2109室。

  邮件登记:wfz1921@wufangzhai.com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人:于莹茜、张瑶

  (三)联系电话:0573-82083117

  (四)邮箱:wfz1921@wufangzhai.com

  (五)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木桥港路677号五芳斋总部大楼1幢2109室

  特此公告。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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