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主要数据说明:
1、营业收入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19.46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2.29%,主营业务收入31,763.65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4.18%,其中二季度环比一季度增长16.35%。
(2)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实现营业收入5,286.56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61.40%,公司国外实现营业收入27,432.90万元,同比去年同期略下降4.45%。
(3)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分类销售,医疗检测产品实现收入1,952.68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121.15%,新能源及相关检测产品实现收入1,931.21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167.33%,测试仪器及设备产品实现收入3,565.41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增长24.44%,电工电力产品实现收入17,356.94万元,同比去年同期略下降4.54%,红外测温与环境检测产品实现收入6,938.35万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6.97%。
(4)2022年6月30日通过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收购西安海格,实现新增营业收入945.07万元。
2、净利润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5,660.85万元,同比去年同期下降7.71%,其中二季度环比一季度增长68.77%,对净利润产生影响的主要原因:
(1)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及加强成本管控,报告期内实现毛利率40.51%,同比去年同期毛利率增长4.42%。
(2)主营产品毛利率由上年同期的36.94%上升到40.70%,增长3.77%,其中:测试仪器及设备产品毛利率增长5.71%,红外测温与环境检测产品毛利率增长8.57%,电工电力产品毛利率增长1.62%。
(3)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高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及市场投入,研发费用投入3,550.65万元,销售费用投入2,254.73万元,同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3.49%和9.39%。
(4)报告期内,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收益471.86万元,同比去年同期明显减少。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去年同期变化较大,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减少商品采购的支出,同比去年同期下降45.62%。
(2)报告期内,公司加强资金周转管理,减少现金流支出。
4、研发投入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550.65万,同比去年同期增长675.38万元,增长率23.4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占比由去年同期的8.99%增长至10.85%,增加1.8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事项详见《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3-054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3日下午15:00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朱庆和先生、李学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现金管理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袁剑敏先生、车海霞女士、伍惠珍女士、胡建云先生、程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4.1、审议通过了《提名袁剑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审议通过了《提名车海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3、审议通过了《提名伍惠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4、审议通过了《提名胡建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5、审议通过了《提名程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庄任艳女士、浦洪先生、李学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5.1、审议通过了《提名庄任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审议通过了《提名浦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3、审议通过了《提名李学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任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1、审议通过了《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袁剑敏、车海霞、伍惠珍、胡建云回避表决。
6.2、审议通过了《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
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10.8万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程鑫回避表决。
6.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津贴为10.8万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朱庆和、浦洪、李学金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事项进行调整,并安排公司人员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的全部事宜。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3-055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3日下午16:30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孝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钟孝条先生、何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1、审议通过了《提名钟孝条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2、审议通过了《提名何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签到手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栋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1、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议案1、议案2、议案4、议案5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4、议案5、议案6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1)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9:00-11:30及14:00-16:00;(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3年9月11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chenbiying@cem-instruments.com)。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栋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办公室。
4、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③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公章)、②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④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②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③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股东签字确认“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并签名)、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请见附件三)、⑤参会股东登记表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于2023年9月15日下午13:45点前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碧莹
电话:0755-27353188 传真:0755-27652253
电子邮箱:chenbiying@cem-instruments.com
6、 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80
2、投票简称:华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提案5.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
(如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提案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在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決,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1、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如本股东无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表决?
□ 是 □ 否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及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3-060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经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钟孝条先生和何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金,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钟孝条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年出生,大专学历。钟孝条先生于2000年10月至2007年6月在深圳日生集团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07年8月起入职深圳华盛昌机械实业有限公司研发部;2017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孝条先生通过东台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以外,钟孝条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钟孝条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范运作》3.2.2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慧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0年出生,大专学历。何慧女士于2004年6月起加入深圳华盛昌机械实业有限公司业务部;2017年9月至 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慧女士通过东台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以外,何慧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何慧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范运作》3.2.2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职工代表监事1人。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选举刘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
刘赞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出生,大专学历。刘赞先生于1998年3月起加入深圳华盛昌机械实业有限公司生产工程部;2017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赞先生通过东台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以外,刘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赞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范运作》3.2.2规定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3-062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一般的经营项目是:研究、开发、制作软件产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充电桩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空气净化器、电子产品及零部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医疗诊断、监护、治疗设备和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服务,以及I类、Ⅱ类、Ⅲ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的销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具体范围详见许可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事项进行调整,并安排公司人员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的全部事宜。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80 证券简称:华盛昌 公告编号:2023-057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6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89元,本次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96,334,326.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相关发行费用42,067,924.4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66,401.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7日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131号”《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3.34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备注:差异主要是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利息收入,已投到该项目中。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0年5月,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彩田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0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巴中市卓创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年7月,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华盛昌(惠州)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88.4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实施方式为“购置场地”,并计划于2023年4月15日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写字楼售价较高且符合公司使用条件的写字楼数量较少,该项目一直未能购置合适的场地,进而导致该募投项目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实施。
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的议案》。公司在综合考虑募投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将该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由“购置场地”变更为“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南山区留仙洞七街坊T501-010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竞买并在该地块上进行合作建设开发”,并根据上述地块建设进度的约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6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实施期限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24日为公司出具的《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7105号),截至2020年4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438,682.84元。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5,438,682.84元。2020年10月28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2022年9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余资金137,982,784.84元,其中结构性存款1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7,982,784.84元;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余资金4,952,052.4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4,952,052.42元;华盛昌智能传感器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尚余资金180,823,372.73元,其中结构性存款1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30,823,372.73元。
(下转B2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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