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预案》《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预案》等议案。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对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调整债务结构,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方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及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需求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以每不超过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3、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无担保。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8、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
若在本次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则本次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次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9、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10、票面利率调整机制
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次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250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11、付息方式
在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12、续期选择权
本次债券以每不超过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13、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
本次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14、强制付息事件及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若公司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15、赎回选择权
除下列情形外,公司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次债券。
公司如果进行赎回,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次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公司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公司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次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公司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公司有权对本次债券进行赎回。公司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 由公司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公司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② 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公司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公司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公司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公司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公司将本次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次债券计入权益时,公司有权对本次债券进行赎回。
公司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 由公司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公司符合提前赎回条件;②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公司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公司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公司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次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公司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将继续存续。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公司没有权利或义务赎回本次债券。
16、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7、拟上市交易场所
本次债券拟上市交易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18、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二十四个月。
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范围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全权负责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调整及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增信措施、债券形式、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承销方式、配售规则、付息方式、兑付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后,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3、为本次公开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决定和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上市及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情况,对与公司债券的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相关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开立专项偿债账户,用于偿付本金、利息资金的归集及兑付;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8、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本次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其他事项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不是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未决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相关监管机构核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经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23年8月24日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日期、起止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9月11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9月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2、提案2需逐项表决。
上述提案已经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生效。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签字并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3)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特别注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星期五)8:30-12:00 13:30-17:30
3、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邮编:650200
联系人:杨佳炜、马斯艺
电话:0871-66287901 传真:0871-66287902邮箱:xygfzqb@qq.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960
投票简称:锡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1日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1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2023年9月 日至2023年9月 日
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任选其一。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锡业股份”)董事会于2023年8月22日收到公司董事吴君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君女士因工作岗位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吴君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产生重大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增补相关事宜。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吴君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公司9名董事。公司董事会现有9名董事,实际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路坷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及形成的决议情况如下: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预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及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需求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2)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以每不超过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3)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4)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6)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8)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
若在本次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则本次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次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9)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10)票面利率调整机制
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次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250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11)付息方式
在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12)续期选择权
本次债券以每不超过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13)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
本次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14)强制付息事件及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若公司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15)赎回选择权
除下列情形外,公司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次债券。
公司如果进行赎回,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次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公司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公司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次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公司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公司有权对本次债券进行赎回。公司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 由公司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公司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② 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公司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公司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公司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公司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公司将本次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次债券计入权益时,公司有权对本次债券进行赎回。
公司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 由公司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公司符合提前赎回条件;②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公司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公司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公司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次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公司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将继续存续。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公司没有权利或义务赎回本次债券。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16)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17)拟上市交易场所
本次债券拟上市交易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18)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二十四个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预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项,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上市方案范围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全权负责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调整及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增信措施、债券形式、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承销方式、配售规则、付息方式、兑付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等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后,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
(3)为本次公开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决定和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上市及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5)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情况,对与公司债券的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相关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开立专项偿债账户,用于偿付本金、利息资金的归集及兑付;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8)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本次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召开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公司独立董事按要求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四、会议决定将以下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471号云锡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当面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公司的3名监事。应参与此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卢丽桃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会议决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预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债券的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公告》。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预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及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需求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2)债券期限
本次债券以每不超过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3)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4)增信措施
本次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6)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8)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
若在本次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则本次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次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9)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10)票面利率调整机制
如果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本次债券后续每个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300个基点。当期基准利率为重新定价周期起息日前250个交易日由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11)付息方式
在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12)续期选择权
本次债券以每不超过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新定价周期,在每个重新定价周期末,公司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不超过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公司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13)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
本次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14)强制付息事件及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若公司选择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①向普通股股东分红;②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15)赎回选择权
除下列情形外,公司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次债券。
公司如果进行赎回,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次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公司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公司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次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公司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公司有权对本次债券进行赎回。公司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 由公司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公司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② 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公司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公司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公司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公司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公司将本次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次债券计入权益时,公司有权对本次债券进行赎回。
公司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 由公司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公司符合提前赎回条件;②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公司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公司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公司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次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公司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将继续存续。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公司没有权利或义务赎回本次债券。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16)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17)拟上市交易场所
本次债券拟上市交易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18)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二十四个月。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专项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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