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3-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7号),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089,87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27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5,499,974.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4,926,836.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20,573,138.41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1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125号)验资确认。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河源市京泉华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6,992,358.6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1,280,835.55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余额为30,000,000.00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金额为1,792,704.85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14,122,679.7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顺利实施,以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 年3 月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55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河源京泉华提供借款,用于实施2022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河源新能源磁集成器件智能制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根据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宁波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民生证券。宁波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宁波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根据公司与河源市京泉华科技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后海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定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光大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民生证券。光大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河源京泉华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光大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人民币3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上述未到期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分子公司继续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等值其它币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锁定成本为原则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达到规避经营风险的目的。现将有关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二、交易的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近期美元指数大幅度波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走高,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小组及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亏损约为1,551.08万元,其中浮动亏损1,259.40万元,平仓亏损291.68万元。因交割日即期价格与锁定价格存在差异,尚未完成交割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预计损益金额会随外汇市场情况变化而发生波动。
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对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账务处理,对全年的利润累计影响以实际盈亏为准。公司将根据海外业务情况,参考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情况,及时采取进一步行动,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并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降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风险提示
1、本公告中列示的所有数据均未经审计。
2、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锁定汇率、锁定成本为原则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达到规避经营风险的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存在市场、流动性、不可抗力事件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相关信息均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8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根据国家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6号)之“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并按照新旧衔接规定对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比较期的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均按照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后的股数重新计算。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同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并经2022年9月2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1月6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7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公司于2023年月4日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3-047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2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李茁英女士、董秀琴女士、胡宗波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本报告未经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3-048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2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世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如实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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