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 证券简称:南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于2023年05月16日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鉴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规定,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会后事项出具了会后事项承诺函,并对募集说明书、发行保荐书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南亚新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光大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公司2023年1-6月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半年度报告、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股东名册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亚新材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 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四、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创新的风险
电子行业升级换代速度快,较强的技术研发实力是行业内公司保持持续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之一。若公司未来不能准确把握电子信息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技术升级迭代进度和成果未达预期,或者新技术无法实现产业化,将影响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并错失市场发展机会,对公司的持续竞争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人才流失及技术泄密的风险
核心人才是公司综合竞争力的体现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基础。覆铜板产品的研发和创新需要具备较强的复合研究能力,涉及材料科学、通信电子等领域,对公司研发技术人员储备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可能面临着关键研发技术人员流失或不能及时补充的风险。而当前公司多项产品和技术处于研发阶段,核心技术人员稳定及核心技术保密对公司的发展尤为重要。如果公司在研发过程中因核心技术信息保护不力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等原因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电子铜箔、玻璃纤维布和树脂等,受大宗商品的影响较大,原物料供应的稳定性和价格走势将影响公司未来生产的稳定性和盈利能力。报告期内,若相关原材料供需结构变化导致供应紧张或者价格发生波动、部分供应得不到保障,将对公司的产出、成本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质量控制风险
高频高速、IC封装等新产品对质量控制要求较高。公司目前已建立了全套的质量控制体系,较为完善的生产运营管理标准,实行全程质量控制,但随着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和新产品的量产,公司产品质量管控水平亦需持续提高。如果公司的质量控制能力不能适应经营规模持续增长的变化,可能会造成公司产品质量下降,进而影响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
3、环保政策风险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政策进行生产经营,采取了可靠有效的环保处理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等各种污染物排放以及噪声污染均满足环保标准要求,废液及固废由专业公司回收,公司亦会时刻关注相关环保标准的变化并及时调整。尽管如此,如未来环保政策改变而公司未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能达到环保标准要求,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存货跌价和周转率下降风险
公司根据已有客户订单需求以及对市场未来需求的预测情况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存货绝对金额随之上升,进而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周转率下降。若公司无法准确预测市场需求和管控存货规模,将增加因存货周转率下降导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风险。
2、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虽然公司主要客户资信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绝对金额可能逐步增加。如果未来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或者由于某些客户因经营出现问题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回收货款,将增加公司的经营风险。
(四)行业风险
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我国电子材料行业取得了较快发展,但仍然可能受行业新技术应用发展不达预期的影响,导致公司高端产品市场拓展延缓。同时从行业整体竞争格局来看,外资企业仍占据着全球高端覆铜板市场的主要市场份额,故公司可能面临高端新品市场开拓竞争压力较大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全球通货膨胀和经济衰退等因素的影响下,电子信息产业也面临需求疲软、高库存调整、供过于求和竞争激烈的挑战,多重因素的冲击抑制了PCB行业的需求,存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五、重大违规事项
无。
六、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本报告期内,部分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 营业收入同比减少21.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44.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98.56%,主要系2023年受国际形势和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产品市场终端需求持续疲软,产品售价下降,导致公司营收下降;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降低幅度小于产品价格下降幅度,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从而影响净利润下降。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370.86万元,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减少等影响。
3、公司基本每股收益-0.16元,较去年同期下降-144.4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9%,较上年同期减少4.25个百分点,主要系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
4、研发费用同比减少2,547.89万元,同比下降19.65%,主要系公司在通讯、数据中心、雷达、工控、智能辅助驾驶、能源、IC载板等领域继续保持较大投入。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企业,拥有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自 2013 年 5 月至今,公司连任我国覆铜板行业协会(CCLA)的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中国电子电路行业优秀民族品牌企业。
经过 20 余年的持续研发和深度耕耘,公司在覆铜板研发生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紧跟行业技术升级步伐,持续更新自身的技术体系,已形成与下游行业发展相匹配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以无铅、无卤、高频高速、车载、高导热、HDI、IC 封装等产品的核心配方技术体系及填料分散技术、树脂浸润技术、超薄粘结片技术、耐电压控制技术、尺寸安定性控制技术和高频产品厚度均匀性提升技术等生产工艺体系,并围绕该些技术体系,形成了相关专利及非专利技术,能满足下游中高端客户的严苛的技术要求。
2023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专注于覆铜板行业,开展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持续保持原有竞争优势。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3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10,416.00 万元,同比减少2,547.89万元,同比下降19.65%,主要系公司在通讯、数据中心、雷达、工控、智能辅助驾驶、能源、IC载板等领域继续保持较大投入。
(二)研发进展
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改进完善原有产品、研发新产品,并进一步提升生产工艺,形成多项知识产权。2023年上半年,公司新申请专利共17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累计获得专利93项,其中发明专利34项,实用新型专利55项,境外专利4项。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公司对募集资金建立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股数量为12,604.86万股股份,2023年1-6月,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报告期期初,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包秀银、包秀春、周巨芬、包爱芳、包秀良、包爱兰、郑广乐、黄剑克和高海等九名自然人,2023年1-6月,包秀银、包秀春、周巨芬、包爱芳、包秀良、包爱兰、郑广乐、黄剑克和高海九人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未发生增减变动。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无。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无。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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