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88,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10%)的高级管理人员刘海燕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97,2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0.0203%);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刘海燕先生持股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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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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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刘海燕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后,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申报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锁定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则本人自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日起半年内将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的股份。
3、本人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如本人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下同);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海燕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刘海燕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刘海燕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刘海燕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刘海燕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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