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珠海格金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公司股东珠海格金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金六号”)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154,50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格金六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格金六号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集中竞价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取得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格金六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二、股东其他方式减持情况
自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至今,格金六号通过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28,886,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6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珠海格金六号)。
三、上述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综上,格金六号通过上述减持事项,其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格金六号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格金六号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格金六号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备查文件
格金六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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