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6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披露了《关于收购海光电子20%股权的公告》,公司以11,939.4721万元人民币收购魏晋峰先生持有的海光电子20%股权。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持有海光电子64.2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海光电子84.25%的股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铿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60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0日以短信、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铿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唐秋英女士、陈为先生、阎磊先生因在外地出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为惠州可立克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健康平稳发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将视公司、被担保方与金融机构的谈判情况,最终审批以金融机构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0日以邮件通知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愈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为惠州可立克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65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惠州可立克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子公司健康平稳发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贷款、贸易融资、流贷、银承、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法人账户透支、开证、进口押汇、打包放款、出口押汇、进/出口汇款融资、进口代付、进口保理、保函、信用证、内保外贷、内保外债、外保内贷等。以上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信金额及担保金额以授信协议及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行使担保决策权,并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惠州科技担保的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惠州市可立克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14日
注册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东江高新技术产业园东兴片区兴德西路2号)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铿
主营业务:开发、生产:高低频变压器、电源产品及相关电子零配件、ADSL话音分离器、电感、滤波器、电路板、连接器、镇流器及电脑周边产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房屋租赁。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3、担保期限:单笔融资分别计算,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业务结束为止,具体以主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0,360,449.77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4.4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88%。其中,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70,360,449.77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惠州科技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惠州科技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惠州科技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的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可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其健康平稳发展。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惠州科技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收益的最大化,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64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2020年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20年3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9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2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5,200,000股新股。本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734,22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306,899.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242,183.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064,716.11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5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481,326,899.15元,其中包含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中介机构费用1,262,183.04元。
根据本公司2022年2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2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22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14日签的《关于核准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7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7,672,322股新股。本公司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646,18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5,434,992.72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729,414.3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705,578.36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位时,初始存放金额为218,934,992.72元,已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6,500,000.00元。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山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2020年募集资金协议: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1)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2)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3)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的,专户存储银行应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5)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及经征得公司同意后保荐机构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2023年募集资金协议:根据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1)招商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事项履行督导职责。(2)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3)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及专户存储银行均应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5)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或者保荐机构有权要求公司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截至2020年10月31日累计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438.00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655号专项鉴证报告。本公司于2020 年 11 月 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38.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 2020 年 11 月13日完成。
本公司截至2023年1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052.10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79.55万元,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I100165号专项鉴证报告。本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231.6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5,052.10万元)和支付发行费用(179.54万元)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 2023年2月16日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本公司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公司于2021年9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本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人民币2.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有68,544,000.96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另有190,000,000.00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购买了50,000,000.00元的理财产品、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购买了40,000,000.00元的理财产品、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购买了100,000,000.00元的理财产品。本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8月22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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