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3-040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
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定期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浩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做出了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开发和买卖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与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开发和买卖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王浩涛、张欣、余冠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3-041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
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2次定期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颖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开发和买卖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与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开发和买卖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监事石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3-047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截止2023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1-6月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248.9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上述表格合计数与明细项之和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1-6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48.94万元,考虑收回或转回、转销影响后,影响2023年1-6月利润总额减少544.63万元,净利润减少464.68万元,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464.68万元。
公司本次拟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坏账准备
(1)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无风险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应收票据组合2:无风险银行之外的承兑汇票组合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政府机构应收款项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3:账龄分析法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政府机构应收款项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3:保证金、押金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4:账龄分析法组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3-044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定期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2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的“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因租赁业务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对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执行。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2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3-046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关联股东需对关联事项回避表决。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2023年8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的相关公告。
3、单独计票提示: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9月8日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7日至9月8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108 传真:0755-27659888
4、会议联系人:朱瑶瑶
联系电话:0755-27659888
联系传真:0755-27659888
联系邮箱:yaoyao.zhu@mosopower.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
邮政编码:518108
5、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2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0。投票简称:“茂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3-043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与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
开发和买卖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情况介绍
为响应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的号召,发挥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茂硕电源”)全资二级子公司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新能源”)在光伏发电领域的优势,茂硕新能源拟与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开发和买卖服务协议》,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为旗下的【新余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何家边20MW光伏项目】、【萍乡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坑镇15MW光伏项目】和【海宁茂硕诺华能源有限公司科技园15MW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提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开发咨询、交易活动服务。
(二)关联关系
济南产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5.77%的股份,通过济南市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7.69%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司43.4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济南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五届董事会第2次定期会议和2023年第五届监事会第2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署〈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开发和买卖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三名关联董事及一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无具体金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 关联法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赵都庆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济南基金大厦12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生态资源监测;大气污染治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节能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股权结构
(三)关联法人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环境技术、环保科技、节能、新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致力于碳资产管理、林业碳汇、CCER开发服务咨询、低碳课题研究、碳足迹、碳管理体系认定、碳金融、低碳培训等碳相关服务的开发,同时兼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山东服务分中心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多项荣誉资质,通过了ISO三管理体系认定和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数量达到40个。是EATNS碳管理体系山东省唯一授权的审定机构。
(四)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数据均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甲方: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开发和买卖服务;
(三)主要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就【新余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何家边20MW光伏项目】、【萍乡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坑镇15MW光伏项目】和【海宁茂硕诺华能源有限公司科技园15MW分布式光伏项目】提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开发和买卖服务;
(四)合作模式:采用分成模式,首期项目备案+减排量签发以及后面每期减排量签发费用均由乙方垫付承担,甲方前期无需支付任何开发成本,待减排量签发后,双方按照70:30的比例进行减排量收益分成,甲方享受70%,乙方享受30%;
(五)合同期限:协议有效期为7年,自项目在国家主管部门备案后的计入期时限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CCER),是国家节能减排的重点项目之一,得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的开发和交易符合“绿色、环保、节能”的建设原则,能够充分体现公司节能环保的先进性理念,是对国家和地方能源发展战略、环保政策、新能源发展政策的积极响应,同时公司可享受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量带来的节能效益,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606.2752万元,其中1600万元为公司与济南产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发生的交易额,6.2752万元为深圳茂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济南产发物流有限公司提供发电量收入。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3年第五届董事会第2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浩涛先生、张欣女士和余冠敏先生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交易表决、交易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利益输送的情形,公司经营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3-045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5号),同意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2,298,312 股新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298,312 股,发行价格5.5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6,755,631.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729,072.63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2,026,558.9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10日全部到位,并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2)第371C00032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4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已使用完毕并于2023年4月完成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0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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