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2日 04:5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3-06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向北京屹唐新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47,843,3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2%。双方于2023年7月31日签署了《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和北京屹唐新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且已获得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准。股份转让协议已生效,后续在取得深交所合规性确认以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后,方可实施完毕。

  实施完毕后,北京屹唐新程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持有公司147,843,30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2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仍然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

  (2)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5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的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公司于2022年6月实施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6人民币现金(含税)。综上,回购股份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504元/股。

  截至2023年2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4,423,27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1.45%,最高成交价为12.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02元/股,成交总金额417,232,476.5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岳涛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3-066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王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王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增补王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3年6月28日任期届满,因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工作尚在筹备推进中,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

  王啸先生简历

  王啸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1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特华博士后工作站金融法学方向博士后,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先后担任中国银行总行经理、上海证券交易所高级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上海陆家嘴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委会委员。现为高瓴投资(Hillhouse investment)资本市场业务合伙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研究院教授(兼职)。

  截止目前,王啸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王啸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3-069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7日(星期四)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9月1日15:00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南路1号四维图新大厦A座13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2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9月4日下午17: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3年9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南路1号四维图新大厦A座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孟庆昕、秦芳

  (2)电话号码:010-82306399

  (3)电子邮箱:dongmi@navinfo.com、qinfang@navinfo.com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南路1号四维图新大厦A座董事会办公室

  7.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5”,投票简称为“四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愿表决。

  ■

  附注:

  1、若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多项选择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3-063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0]438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5,600万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5.60元。截至2010年5月7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5,6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143,3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82.7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6,777.30万元,已于2010年5月7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09A7057]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本期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1,090.58万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492.12万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867.88万元。

  注:由于在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前,各方确认的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777.30万元,并已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后,公司重新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867.88万元,导致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比应有余额少1,090.58万元,该笔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2月24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三家银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使用情况

  1)2023年半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26.82万元,手续费支出0.00万元。

  2)2023年半年度,首次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及资金收益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建设的金额为1,701.05万元。

  (3)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4,506,919.21元(包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2016年5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6月7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3,266,740股新股。其中,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5位交易对方共计发行19,418,723股新股购买其持有的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杰发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发科技”)股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现金认购部分实际发行数量为196,923,025股新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163.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24,534,341.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7,095,658.25元,已于2017年3月10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7BJA70066]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虹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垫支本次非公开发行其他发行费用121.43万元,发行费用应由募集资金支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了财务顾问费用106.00万元,财务顾问费应由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垫支资金的差额15.43万元,已于2017年8月由募集资金账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因此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3,327,095,658.25元。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使用情况

  1)2023年半年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0.03万元,手续费支出0.03万元。

  2)2023年半年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资金16.26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3)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2,899.73元(包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58 号”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发行规模为5,000.00万元,首期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2017年11月24日,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总额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000.00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支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使用情况

  该项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账户已于2021年度销户。

  (3)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该项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账户已于2021年度销户。

  (四)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3.2亿股新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认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

  截至2021年2月2日止,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申购款人民币40亿元,于2021年2月3日止,扣除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5,50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443,396.23元),本公司实际收到股权款人民币3,974,500,000.00元,均为货币资金。公司本次募集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5,271,698.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4,728,301.89元,已于2021年2月3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4日出具“XYZH/2020BJAA70042”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垫支承销保荐费用进项税额144.34万元,该部分费用应由自有资金支付;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垫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发行费用121.51万元(不含增值税),该部分费用由募集资金支付;上述垫支资金的差额22.83万元,已于2021年3月31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因此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3,974,728,301.89元。

  (2)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使用情况

  1)2023年半年度以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2,730.69万元,其中:

  投入智能网联汽车芯片研发项目款9,800.94万元;

  投入自动驾驶地图更新及应用开发项目款18,373.32万元;

  投入自动驾驶专属云平台项目款4,205.40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0,351.03万元。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半年度利息收入4,391.14万元,手续费支出0.26万元。

  (3)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61,128,276.90元(包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

  公司已于2010年6月4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

  为规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已于2017年3月10日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三)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于2017年12月18日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四)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

  为规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于2021年2月3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3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三、2023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

  附表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三《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四《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将原拟用于在北京海淀中关村科技园区内购买办公楼的11,68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变更为自主建设,即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综合大楼建设。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实质性变更,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和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建设四维图新合肥大厦的议案》,同意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及资金收益5,000.00万元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建设。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结余资金2,834.0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结余资金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的金额为2,834.00万元,该部分资金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投资总额已100%完成。

  公司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及资金收益2,833.27万元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建设。

  截至2023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及资金收益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建设的金额为1,701.05万元,该部分资金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投资总额已完成60.04%。

  2、非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关于杰发科技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约定,以及杰发科技2016-2018年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情况,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并经计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价相应调减61,592.18万元,交易对价调整为292,867.15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709.57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配套募集资金支付现金对价289,874.33万元,扣除尚需支付的2,992.82万元现金对价后,配套募集资金结余为39,842.42万元,加上配套募集资金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6,958.10万元,减去累计支付的手续费支出2.13万元,配套募集资金结余及利息、理财收益金额合计为46,798.39万元。

  公司2019年4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对四维图新办公楼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由原计划总投资不超过74,340.00万元变更为不超过120,302.00万元,计划增加使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不超过45,962.00万元,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使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39,842.42万元,及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6,119.58万元,合计金额45,962.00万元。该部分资金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投资总额已100%完成。

  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建设四维图新合肥大厦的议案》,同意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及资金收益5,000.00万元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建设。其中: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结余资金2,166.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结余资金已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的金额为2,166.00万元。该部分资金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投资总额已100%完成。

  2023年半年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资金16.26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结余募集资金余额2.29万元(均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结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3、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44万元(均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该余额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结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计划调整情况

  公司2016年4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在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研发、生产及办公综合大楼项目进度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进度计划,由计划在2015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变更为2016年内完成项目建设。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调整情况

  公司2017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追加在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研发、生产及办公综合大楼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由原计划总投资不超过 53,156.00万元变更为不超过74,340.00万元,计划增加使用不超过11,713.8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9,470.20万元的募集资金利息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2019年4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对四维图新办公楼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由原计划总投资不超过 74,340.00万元变更为不超过120,302.00万元,计划增加使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不超过45,962.00万元,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杰发科技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8,665.07万元、22,798.51万元和30,290.37万元,三年累计净利润为71,753.94万元。在承诺期满后,如杰发科技三年累计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水平,将根据《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对交易对价予以调减。在此基础上,主要交易对方雷凌科技及其控股股东联发科于2016年9月30日出具补充承诺:根据《资产购买协议》中约定公式计算的交易对价调减金额如超过6.4585亿元,除其中6.4585亿元部分仍按《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由杰发科技全体股东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外,超出6.4585亿元部分的82.90%将由雷凌科技以人民币现金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联发科将以连带责任方式承担前述补偿责任。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支付现金对价289,874.33万元,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为64,585.00万元。2018年度结束后,杰发科技因三年累计净利润未达到承诺水平,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并经计算,交易对价应调减金额为61,592.18万元,将从公司尚未支付的64,585.00万元现金对价中扣除;即本次交易现金对价调整为292,867.1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全部现金对价292,867.15万元。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附表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附表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附表三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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