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2日 04:5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柳秋杰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43号)的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270.9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025.8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45.06万元,已于2017年7月28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7】第3-000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半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获得收益225.83万元,除购买理财产品外,未发生其他使用募集资金事项。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表: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2017年8月18日公司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州支行(以下分别简称“恒丰银行”、“烟台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度,公司为了方便统一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账户内余额转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15000089267973),资金用途仍为“大马力拖拉机液压提升装置精细生产建设项目”。公司已办理完成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银行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理财情况如下:

  ■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1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23年8月1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14: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

  (4)公司董事长柳秋杰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董事:柳秋杰、刘志鸿、王铁成、辛晨萌

  通讯出席会议董事:王锋德、柴恩旺、杨公随

  现场列席会议监事:王兆华、滕聪、赵绅懿、吴轶涛、张洪璐

  现场列席会议非董事高管:张立杰、李春瑜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2、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上述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定于2023年9月6日(星期三)14:00在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下称“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于2023年8月11日向各位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15: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4)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兆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监事:王兆华、滕聪、赵绅懿、吴轶涛、张洪璐

  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辛晨萌

  列席会议证券事务代表:高晓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了披露。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股本93,338,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37,335,2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30,673,2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93,338,000元变更为130,673,200元,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14日完成。因此,将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注:因新增或删除部分条款,后续内容条款序号及引用条款序号顺延调整。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需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890        证券简称:弘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9月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6日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9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2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有关事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及时公开披露。

  4、此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23年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535-2232378。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具体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

  4、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会议联系人:高晓宁

  联系电话:0535-2232378

  联系传真:0535-2232378

  联系电子邮箱:sdhy_cwgxn@126.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州市虎头崖经济技术工业园区弘宇路3号证券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90”,投票简称为“弘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23年9月6日召开的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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