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08月22日 04:5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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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因本次修订增减条款,《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条款序号将相应调整。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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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除上述条款修订外,《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因本次修订增减条款,《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序号将相应调整。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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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除上述条款修订外,《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因本次修订增减条款,《监事会议事规则》条款序号将相应调整。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3-030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

  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秦汉军先生、陈立新先生、朱峰先生、李良寿先生、徐志武先生、汪冰先生6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奕华先生、柳建华先生、邓柏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柳建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换届选举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就任,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任期至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王惠芳女士、练德慧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邱银秀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邱银秀女士将与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完成前,仍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仲明振先生、焦捍洲先生及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李昆跃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秦汉军先生,1968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技术员、电工设备分所副所长、电力电子装置分所所长;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工业产品环境适应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工业产品环境适应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部长;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工业产品环境适应性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兼桂林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通用机械关键核心基础件创新中心(安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汉军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广州凯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7%,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立新先生,196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广州电器科学研究所主任工程师、副主任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试验装备与工程分公司经理;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成套公司副总经理、成套公司总经理;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成套事业部部长;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副总经理;桂林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流);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立新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广州凯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间接持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8%,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峰先生,1963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研究室主任、院长助理、副所长、所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国机精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洛阳轴研科技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国机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良寿先生,1972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科技处处长、重庆材料研究院监事会主席、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军工管理办公室)副部长兼科技管理处处长。现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发展部(军工管理办公室)副部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良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志武先生,1969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营师。历任温州西山特陶集团标准计量管理处处长、总经理助理;正泰集团企划委员会副主任;正泰集团投资中心总经理、团委书记、董事、董秘;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秘。现任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及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志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汪冰先生,1970年1月生,本科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战略发展部)主管;国机(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总监、执行董事、总经理;国机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部长。现任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及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奕华先生,1956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广州南洋电器厂研究所工程师;广州市机电工业局科长;广州机电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现任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奕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柳建华先生,1980年7月出生,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历任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师资型博士后、讲师;中山大学金融学系副主任、会计与资本运营研究中心副主任;广东趣炫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助理、专业硕士项目主任,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思考乐教育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指尖跃动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迈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柳建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邓柏涛先生,1979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主任合伙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广东工业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安实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岭南(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管委会主任。现任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南沙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柏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惠芳女士,1971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财务职员,上海华隆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机电广告公司财务总监,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现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惠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练德慧女士,1974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工程与农业机械进出口总公司财务部职员、总经理助理,国机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财务部总经理,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部长,兼国机(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职工董事、财务资金部部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练德慧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邱银秀女士,198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2000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大学学历,助理工程师。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电气控制公司市场部秘书,公司职工监事、工会委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银秀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3-031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下午在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以现场、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3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惠芳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中国电研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控制风险,并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经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其之间开展的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及《中国电研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王惠芳女士、练德慧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电研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3-026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9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号)核准,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电研”)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9,500,00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已将扣减承销费人民币66,474,056.60元(不含增值税)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873,025,943.40元,于2019年10月31日汇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开立的(3602072229201140663)募集资金专户、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开立的(628872433688)募集资金专户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开立的(999005900510606)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008086_A0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含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39,377,783.48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5,089,777.50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09,058,900.00元,投入项目资金人民币396,030,877.5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净支出人民币19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7,213,582.17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3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含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3,449,552.86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58,921,350.68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48,301,600.00元,投入项目资金人民币410,619,750.68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净支出人民币218,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8,829,373.27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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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制定了《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公司对《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以及使用管理与监督等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中信建投分别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

  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于2019年10月29日、2019年11月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的议案》和《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检测”)为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威凯检测和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擎天材料”)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及威凯检测与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威凯检测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及擎天材料、擎天材料东莞分公司与中信建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4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威凯(深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凯深圳”)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增实施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观光路1301-16号和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裕丰路16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2021年7月21日,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威凯深圳与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年1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延期并使用 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重大技术装备 环境适应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嘉兴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嘉兴威凯”)与广家院威凯(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威凯上海”)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嘉兴威凯、威凯上海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2022年4月12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兴威凯、威凯上海分别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滨江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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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通性好、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具体现金管理方案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授权财务总监审批。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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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8,000,000.00元。2023年1-6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到投资收益2,849,074.36元。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为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3,924.27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投项目实施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该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募投项目累计置换8,025,380.0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实际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取得投资收益的净额投入募投项目。

  [注2]:电器质量基础技术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质量技术服务能力,加快实现打造国际化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的战略目标,同时也为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提升、支撑我国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该项目不涉及直接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3-032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9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9月12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2日

  至2023年9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6、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送达公司时间为准,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3年9月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登记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510399

  联系电话:020-89050837

  联系人:孙溢、李婷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3-033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04日(星期一)上午 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28日(星期一) 至09月0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ei1958.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2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04日(星期一)上午09:00-10: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09月04日(星期一)上午 0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秦汉军先生

  董事、总经理:陈立新先生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韩保进先生

  独立董事:邓柏涛先生

  (注: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04日(星期一)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28日(星期一) 至09月01日(星期五)16: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cei1958.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0-89050837

  邮箱:ir@cei1958.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28         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公告编号:2023-027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电研”)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通性好、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意具体现金管理方案由公司财务部门提出,授权财务总监审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19年9月30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0月16日《关于同意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2号)核准,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3,95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149.87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净额为85,800.13万元人民币,上述款项已于2019年10月31日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008086_A04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投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及投资决策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投资安全性高、流通性好、收益更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仅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存款类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上述投资的收益率水平受到宏观经济及金融市场波动、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签署现金管理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3亿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中国电研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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