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的重点工作
1、研发创新工作
上海研究院计划拟于今年交付的自研产品包括化妆品活性原料RCB112、饲料添加剂RCB114、保健品原料RCB108,上海研究院就该等产品已完成菌种构建阶段性里程碑工作,阶段性菌种正在进行小试发酵工艺和提取工艺的优化;同时在持续改造该等阶段性菌种,以期进一步提高发酵浓度和转化率。
医药中间体项目:酶法手性药物中间体有三个项目RCE00-04、RCE00-23、RCE104已完成小试工艺开发,目前已制备公斤级样品。
中长期项目:化妆品原料RCB122和RCB124、香精香料RCB120、饲料添加剂RCB106等完成所设定的阶段性里程碑指标,总体研发进展符合预期。
2、智能化改造工作
公司践行绿色制造、智能升级和节能减排统筹兼顾的发展理念,将“产品质量是企业生命底线”的原则融入到生产运营的每一个环节中,在强化品质管理的同时,加快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已对硫红车间、头孢车间、环保车间、热电车间及公用系统进行了智能设备替换,一座绿色、智能、创新的工厂逐步成型,赋能产业可持续发展。
3、农业土地流转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河宁农业已流转2万亩土地,下半年计划再流转10万亩土地,通过科技化培育种植玉米、大豆等作物为目标,研发适合生物发酵菌种培养的高产种子和植株,为公司生物发酵产业化提供品质优良的原料,实现现代农业与生物发酵工业的有效结合,形成农业工业相互联动的跨界组合。
4、肥料销售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在新疆地区完成菌渣制肥豁免认证,公司将菌渣经过无害化处理后资源化利用,批检合格后作为有机肥基料销售,适用于非食品化的农作物及其他各类经济作物种植,上半年形成销售收入1,322万元,毛利715万元。
5、合成生物学基地建设
2023年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投资建设“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总投资100,376.00万元,主要建设可年产红没药醇300吨、5-羟基色氨酸300吨、麦角硫因0.5吨、依克多因10吨、红景天苷5吨、诺卡酮10吨、褪黑素50吨、植物鞘氨醇500吨及其他原料的柔性生产基地,一期项目预计在2023年年底建成试车,将推动红没药醇、5-羟基色氨酸、麦角硫因等合成生物学系列产品的商业化生产。公司于2023年3月启动建设工作,目前合成生物学一期基地建设平稳有序的推进,主体建筑已封顶、生产发酵大罐已吊装完毕,预计今年年底可建设完毕,进入试生产阶段,将标志着公司从资源要素驱动向技术创新驱动的成功转变,从而实现公司效益的稳步提升。
6、营销体系建设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强调“围绕重点客户”的营销策略,加强了对长期、战略客户的维护工作,加大对现有优质客户需求的深度挖掘和开发,通过提高售前、售后服务工作质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产品服务,巩固了现有产品的已有市场。此外,公司还搭建了合成生物学产品销售体系,建立了日化板块市场部,及时获取市场动态及最新行情信息。同时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加大对销售人员的引进、培养力度,拓宽了公司即将上线产品的销售渠道,报告期内公司已开拓2家化妆品原料销售代理商,为明年新产品的销售进行了提前布局。
7、健全合伙人激励体系
公司持续健全长效激励体系,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率先在研究院实现了“项目合伙人+股权激励”激励模式,为此公司制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4.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授予1,18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向18名核心研发人员授予909万股,占总授予数量的77.03%。
(二)报告期内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贯彻“双轮驱动”发展战略,持续聚焦“饱和生产、压缩成本、全力创新、全员营销、创造蓝海”的生产经营方针,产品订单和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保持稳定增长。2023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7亿元,同比增长21.84%,其中硫氰酸红霉素实现营业收入7.28亿元,同比减少2.41%,头孢类中间体实现营业收入5.26亿元,同比增长16.27%;青霉素类中间体实现营业收入9.76亿元,同比增长54.66%。其他产品实现营业收入1.87亿元,同比增长21.07%。2023年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91亿元,同比增长64.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93亿元,同比增长65.49%。整体经营情况呈现向好的态势,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2023年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及销量较去年同期均有上涨,其中6-APA平均销售价格相较去年同期上涨6.66%,销量较去年同期增加50.80%;青霉素G钾盐平均销售价格相较去年同期上涨3.43%,销量较去年增加16.42%。
2)公司2023年利息支出减少及汇兑收益增加,导致财务费用相较去年同期下降54.83%。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6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阅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编制要求和审批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6月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第二届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总经理邓旭衡先生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高献礼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段宏女士、曹亚丽女士、高献礼先生3位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其中段宏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委员任期自相关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第二届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7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帆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8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74号”文《关于同意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2,8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14,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用、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共计92,316,909.1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21,683,090.83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21,683,090.83元。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2月22日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2〕8-48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2,455.97万元。其中“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累计投入7,238.99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3,972.45万元,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的资金3,266.54万元,“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累计投入2,716.9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使用募集资金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0,367.64万元(含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采用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在正常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3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66.5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589.6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856.16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成,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过程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2,168.31万元,公司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10,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方式并使用超募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中关于上海市奉贤区正博路356号的智造园六期项目中A4幢办公场地投入的实施方式由租赁方式变更为购置;同时增加购买该园区十期项目中D10栋厂房(建筑面积预计为8,417平方米,具体面积以最终签署的房地产认购书为准)及研发经营费用,为此,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22,312.60万元增加至30,145.14万元,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数额由原计划内的20,000.00万元增加为30,000.00万元,其中,新增10,0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同时,结合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资金和实施方式变更后的规划投资进度,公司对上海研究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变更至2024年12月31日。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1]注:2023年4月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实施方式并使用超募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对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锐康生物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锐康生物注册资本由20,000.00万元增加到30,0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投资进度为变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后的投资进度。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2,455.97万元。其中“上海研究院建设项目”累计投入7,238.99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3,972.45万元,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投入的资金3,266.54万元,“绿色循环产业园项目”累计投入2,716.9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使用募集资金12,5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40,367.64万元(含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301301 证券简称:川宁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9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第二届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第二届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总经理邓旭衡先生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高献礼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段宏女士、曹亚丽女士、高献礼先生3位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其中段宏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委员任期自相关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8月22日
简历
高献礼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南虞城人,食品科学专业博士,副教授。先后在河南农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美国康奈尔大学学习;曾就职于广州日香食品有限公司(2005-2008)、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2010-2014)。主要从事发酵食品质量、安全和品质提升技术及高附加值农副产品开发等方面的研究。主持国家级和其他项目共12项,总经费超过300万元。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担任国际权威期刊LWT-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中科院1区,TOP)编委。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大学食品系副主任。高献礼先生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献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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