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8日 04:0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5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及中标金额合计约4.03亿元。

  (2)《关于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于2021年4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或“标的公司”)原股东沈永健(乙方一)先生及其配偶周维君(乙方二)(以下合称“乙方”)女士签署《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沈永健先生和周维君女士对于对原股东王亚伟、罗晓珊、广州中照龙腾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汉华源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应承担的截至2021年4月9日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乙方对截至2021年4月9日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购买义务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履行。对于千百辉持有的南沙房产受让事宜,乙方(一)自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不动产过户条件后3个月之内,按《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支付房产转让款。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应收账款购买义务已履行完毕,其它事项正在执行中。

  2、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1年4月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推出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2021年6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7,067,350股(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1.08%)股票已于2021年6月1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

  2022年6月4日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根据《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2022年6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了该锁定期股份共计3,533,67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4%),并进行了清算。

  2023年6月4日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根据《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2023年6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出售了该锁定期股份共计3,533,67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4%),并进行了清算。该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全部出售完毕暨计划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6日、2021年4月6日、2021年6月4日、2022年4月29日、6月3日及6月16日、2023年4月29日、6月6日及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51,544,15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000,000股之后的647,544,1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6月1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方案累计派发人民币约1,942.63万元(不含手续费)。

  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涵渠先生计划自2023年7月6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185%)。截至目前,吴涵渠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4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4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2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永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而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指定信息 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若出现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沈永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9号)核准,于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928,56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60.13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00.00万元,扣除发行人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7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590.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25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第4817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6号)核准,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31日出具的中喜验字[2020]第0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4,360.13万元。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关于募集配套资金安排的规定,公司支付本次现金对价7,500.00万元,支付本次发行的承销费用200.00万元,公司置换先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57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增资6,090.13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2017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千百辉置换先行投入到募集配套资金项目金额,置换金额为178.16万元。报告期内,千百辉募投项目支出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千百辉募投项目支出累计2,222.15万元(不含手续费),千百辉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28.81万元(不含暂时补流资金,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含利息收益),暂时补流资金4,000.00万元。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于2021年1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23,074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0,500.00万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等发行费人民币490.32万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009.68万元。根据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关于募集资金安排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经调整后,“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7000.00万元,“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4,000.00万元,“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为409.68万元,“补充营运资金”募集资金投入金额8,600.00万元不做调整。同时公司分别以募集资金4,000.00万元、7,000.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奥拓”)、南京奥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5.7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对“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变更,该项目总投资规模由调整前的本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由调整前的13,951.32 万元调整为7,873.5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仍为7,000.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并对项目建设内容做了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并将“Mini LED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和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募投项目投入金额共计11,360.15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299.24万元(含利息收益,含南京奥拓现金管理6,000.00万元)。其中,南京奥拓截至 2023年6月30日现金管理金额为6,000.00万元,剩余部分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募投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募投项目涉及置换金额935.72万元已于2021年7月6日支付,“智慧灯杆系统研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包含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由公司财务部门执行。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千百辉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硅谷支行、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分别设立了7559 0517 4810 801、7559 0172 9910 303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2017年2月16日与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硅谷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千百辉于2017年6月5日与广发证券、招商银行深圳福民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统一管理和使用,2018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监管专户销户的议案》,公司将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 0517 4810 801)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约9.29万元(包括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划转至深圳市千百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 0172 9910 303),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于2019年9月已注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559 0517 4810 801),该账户注销后,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南硅谷支行的三方监管协议方相应终止。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百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千百辉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千百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1年1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奥拓、南京奥拓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拓与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奥拓与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南京奥拓、惠州奥拓可以分别各自使用最高投资额度不超过409.68万元、7,000.00万元、4,0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奥拓和惠州奥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南京奥拓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惠州奥拓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注:上述表格中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未包括“南京奥拓”现金管理金额6,000.00万元。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对“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变更,该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南京市雨花台区”调整为“南京市”。

  该项目调整后将通过建设智慧网点业研中心,购置场地、研发设备、业务展示设备,外购、整合业务软件及系统,招聘各类人才等方式,从项目设计、项目研发、项目实施及项目营销等多方面综合提升公司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从而满足智慧银行、智慧营业厅等市场业务持续增长、日益个性化、智能化的市场需求。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2017年7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千百辉通过自筹资金自行支付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费用178.16万元。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35.72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21]第00686号)。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1)2019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 千百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千百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千百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千百辉智能工程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千百辉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4,000.00万元。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不适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千百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4,328.81万元(含利息收益,含暂时补流资金4,000.00万元)。其中,千百辉2022年11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其他剩余部分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9,299.24万元(含理财及利息收益)。其中,南京奥拓截至2023年6月30日现金管理金额为6,00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存储于经批准的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附表1: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16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2、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表格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做了调整后的金额。上述募集资金投入的调整已经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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