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08月08日 00:39 证券日报

  公司代码:688569                                公司简称:铁科轨道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已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详细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19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道”、“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了《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6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22.4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82,894,08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172,670.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4,721,411.6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25日全部到位。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26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220018号验资报告。

  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36,584,186.95元后,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共计人民币1,146,309,895.05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共计人民币25,237,156.58元,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83,508,167.29元,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88,038,884.34元。

  单位: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9年制定《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2019年6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办法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2020年8月2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轴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25日,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铁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天津”)(铁科天津与铁科轨道共同视为协议的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及保荐机构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的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截至2023年6月30日,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根据《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研发的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智能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3年6月30日,铁科轨道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铁科轨道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截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36,634,839.55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完毕。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分别运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年产1,800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截至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73.57%,主要系按合同约定尚未支付的保证金及节余的募集资金。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7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雁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切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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