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3年08月05日 04:0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09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

  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45元/股调整为5.43元/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2年2月25日,公司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6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

  2022年3月8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2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182人调整为181人,原拟授予给该名激励对象的份额在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仍为7,791万份不变;公司董事会确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为2022年3月23日,以5.49元/份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81名激励对象授予7,791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2年5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2年7月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49元/股调整为5.45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年4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2

  年度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并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深圳价值在线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3年4月26日,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并公告。

  8、2023年8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45元/股调整为5.43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情况

  1、调整原因

  2023年5月10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2年末的总股本2,597,009,091股为基数,实施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0.2元(含税),共需派发现金股利51,940,182元,并于2023年6月29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

  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P=P0-V

  (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作如下调整: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中每股派息金额为0.02元,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可得: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5.45元/股-0.02元/股=5.43元/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一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08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关联方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中期票据提供担保,并为中期票据的发行出具相应的《担保函》,担保期限具体依据发行期限来确定。同时为公司拟发行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交易所注册为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担保,并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出具相应的《担保函》,担保期限具体依据公司债券发行期限来确定。

  2、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及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信息

  ■

  2、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近三年发展状况

  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注册资本60亿元,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开展再担保业务、借款类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等。目前正处于前期发展阶段,截止2023年06月30日,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57亿元,净利润1.53亿元,未来业务发展前景良好。

  3、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

  4、关联关系说明: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经核查,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具体依据发行期限来确定。

  3、担保范围: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次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4、担保服务费:担保金额的1%/年。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服务费以债券实际发行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债券实际发行确定的债券期限收取担保费,自第二年起,每年担保费以当期当笔在保债券余额为计算基数,担保费均按照市场化费率来确定。如本次债券分批次发行,则根据各批次债券的实际发行金额和债券期限按前述收费方法分批次收取相应的首期和以后担保年度的担保费。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股权转让等安排。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公司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及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能更好的提升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债券的顺利发行。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23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与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5,542.24万元。

  七、董事会意见

  关联公司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及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关联公司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及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应对本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关联公司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及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08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公司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司资产支持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的议案》,并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公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业务拟面向合格投资者进行销售,计划发行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公司关联公司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潜在投资者,拟认购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实际关联交易金额按照实际认购规模计算)。

  2、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之规定,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关联公司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司资产支持计划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信息

  ■

  2、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近三年发展状况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注册资本41.5亿元,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对外投资,资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金融信息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等。目前正处于前期发展阶段,2022年度,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4亿元,净利润4.05亿元,未来业务发展前景良好。

  3、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

  4、关联关系说明: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之规定,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经核查,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一)交易的主要内容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专项计划管理人签订产品认购协议,计划管理人与本公司签订资产买卖协议与本专项计划的标准条款、计划说明书、服务协议、托管协议等共同构成一揽子合约体系。在计划发行额度下,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实际关联交易金额按照实际认购规模计算。

  (二)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不动产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原始权益人,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发行该产品。交易规则符合市场化标准,保证了定价公允。本次交易的安排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股权转让等安排。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司资产支持计划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表明了关联公司对公司前景和业务的认可,提升市场信心,对公司业务快速开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23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与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5,542.24万元。

  七、董事会意见

  关联方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司资产支持计划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关于关联方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司资产支持计划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应对本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关于关联方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司资产支持计划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09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32号)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74,311,272股,发行价格为4.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24,519,865.68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25,151,461.5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9,368,404.1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7月12日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1]00048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1、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从2021年8月4日起至2022年8月4日止。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5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已披露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从2021年11月11日起至2022年11月11日止。

  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1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已披露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从2022年10月27日起至2023年10月27日止。

  公司已于2023年8月1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0.5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已披露相关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12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费用,预期12个月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2,840万元(本数据按一年期LPR贷款利率3.55%测算,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承诺

  为了确保能按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作出承诺如下: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 年修订)》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发表如下核查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将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09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周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1-6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1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3年8月17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周国辉、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8393322-3172

  电子邮箱:002183@easc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4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23-08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3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申请有追索权公开型反向保理业务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3年度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州大道支行申请有追索权公开型反向保理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怡亚通产业创新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怡亚通产业创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创新公司”)分别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祖庙支行分别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项目开发贷款,佛山创新公司根据银行审批情况选择其中一家签约,以上项目开发贷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结束后三年为止,具体以最终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怡亚通基建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怡亚通基建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八家子公司共同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并由八家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联怡(香港)有限公司、联怡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长沙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辽宁怡亚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共同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通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八家子公司授信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通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八家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4.7亿元的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八家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深圳通利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李玉娟女士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明细如下),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相关担保信息如下:

  ■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及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方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中期票据提供担保,并为中期票据的发行出具相应的《担保函》,担保期限具体依据发行期限来确定。同时为公司拟发行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名称以证监会/交易所注册为准)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担保,并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出具相应的《担保函》,担保期限具体依据公司债券发行期限来确定。

  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关联公司深圳市深担增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最终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关联公司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司资产支持计划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临港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相关增信措施的议案》,并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公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业务拟面向合格投资者进行销售,计划发行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公司关联公司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潜在投资者,拟认购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实际关联交易金额按照实际认购规模计算)。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之规定,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姚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关联公司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司资产支持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预计未来12个月内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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