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3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3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39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英峰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9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552,457,15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724%。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2,088,857,28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076%;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3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463,599,86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64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46,223,5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反对6,197,5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5%;弃权3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逐项表决)。
2.01发行规模及发行品种
表决情况:同意3,546,223,5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反对6,002,5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弃权23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表决结果:通过。
2.0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情况:同意3,546,223,5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反对6,002,5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弃权23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表决结果:通过。
2.03债券期限
表决情况:同意3,546,223,5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反对6,002,5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弃权23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表决结果:通过。
2.04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3,546,223,5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反对6,002,5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弃权23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表决结果:通过。
2.05还本付息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3,546,223,5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反对6,002,5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弃权23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表决结果:通过。
2.06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3,546,223,5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反对6,002,5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弃权23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表决结果:通过。
2.07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3,546,223,5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反对6,002,5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弃权23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表决结果:通过。
2.08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3,546,223,5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反对6,002,5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弃权23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表决结果:通过。
2.09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3,546,223,5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反对6,002,5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弃权23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表决结果:通过。
2.10担保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3,546,223,5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反对6,002,5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弃权23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表决结果:通过。
2.11特殊发行条款
表决情况:同意3,546,223,5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反对6,002,5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弃权23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表决结果:通过。
2.12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3,546,223,5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反对6,002,5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弃权23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46,223,5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反对6,002,59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弃权23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平、赵朝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四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