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收到戚建国先生的通知,戚建国先生、范小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常州市金坛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泰投资)于2023年3月1日与共青城骏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骏山投资)、青岛奥帕欣荣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奥帕欣荣投资)、上海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元资产管理)、海南德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德亚创投)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戚建国、范小凤、君泰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骏山投资、奥帕欣荣投资、良元资产管理、海南德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亚创投)转让其合计持有的57,24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其中,戚建国、范小凤及君泰投资分别向骏山投资转让其持有的7,560,000股、12,000,000股及8,000,000股(分别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7.13%、11.32%及7.55%);戚建国向奥帕欣荣投资转让10,6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10.00%;戚建国向良元资产管理转让10,6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10.00%);戚建国向德亚创投转让8,48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8.00%)。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1,554,066,000元。折合每股27.15元。每股转让价格不低于公司停牌前的前一交易日(即2023年2月22日)标的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30.16元/股的90%,符合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3 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关于控制权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进展情况
2023年8月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戚建国先生的告知函:骏山投资受让朗博科技26%股权、奥帕欣荣受让朗博科技10%股权、海南德亚受让朗博科技8%股权三家股东分别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就股权转让出具合规确认函(即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上述3个交易尚待受让方完成付款并办理后续交割、过户手续。受让方付款较《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有所迟延,交易各方正就款项支付及后续事宜进行协商。
2023年3月1日,戚建国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上海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良元精选肆号私募证券基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出让方向受让方转让朗博科技10%股权。前述协议的签订事宜已于2023年3月2日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受让方于2023年3月21日向戚建国支付《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定金3,000万元。良元资产管理截止目前仍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及相关资料,该交易尚未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程序。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程序
骏山投资、奥帕欣荣投资、海南德亚创投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股份转让款的支付后,股权转让协议转让还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良元资产管理还需要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材料,取得上交所出具的合规确认函(即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以后,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股份转让款的支付后,才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将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继续督促本次协议转让所涉及的各方严格履行协议约定,并督促各方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公司已披露信息,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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