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27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全体董事侯海兴先生、王小潼先生、尹琪女士、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共6人亲自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海兴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对会议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提名侯海兴先生、尹琪女士、梁辰女士、梁德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侯海兴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尹琪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梁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梁德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提名严建伟女士、于海生先生、张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严建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于海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张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以上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换届选举董事会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高管薪酬总额发放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2022年度高管薪酬总额发放方案》,根据公司全年经营业绩考核情况核定高管人员(包括企业负责人以及聘任制经理层人员)薪酬总额及发放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度高管薪酬总额发放方案的独立意见》。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一、二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侯海兴,男,1973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07年7月至2017年1月历任本公司客服部经理、开发总监,本公司子公司天津嘉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历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基建管理高级主管、安全环保部副部长;2019年10月至2022年9月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2022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空中客车(天津)总装有限公司董事。
侯海兴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尹琪,女,汉族,198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2016年2月至2018年2月历任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临港经济区分中心副主任、主任;2018年2月至2018年6月任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局长;2018年6月至2020年4月任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任天津市东丽区华明街道党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任天津天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天津天保市政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9月起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部长、本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起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部长、监事会主席,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董事。
尹琪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梁辰,女,1982年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经济师。2017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招商发展部副部长,天津天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2年6月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招商发展部部长,天津天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部长,天津天保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部长。现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部长。
梁辰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梁德强,男,汉族,1975年4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历任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职员、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本公司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2014年11月至2020年7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梁德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严建伟,女,1957年12月出生,汉族,九三学社社员,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一级注册建筑师。1983年7月至1997年3月历任天津大学建筑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7年3月至2005年3月历任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年3月至2023年1月任天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6年6月至2021年2月兼任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系主任;2020年8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任天津仁爱学院建筑学院院长。曾任天津市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现任天津仁爱学院建筑学院院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严建伟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于海生,男,1967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执业律师。1990年9月至2014年12月历任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政治辅导员、讲师、副教授、教授,期间曾兼任黑龙江学院律师事务所主任;2014年12月起任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期间曾兼任天津子矜律师事务所主任;2020年3月起兼任北京京悦(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年8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兼任北京京悦(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于海生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昆,男, 1972年5月出生,汉族,民主建国会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至2008年1月历任天津华夏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天津华夏松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8年2月至2019年8月历任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证券部部长、董事会秘书;2019年8月起任天津诺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2020年8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天津诺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张昆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3-31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27日以书面文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孙静宇女士、董光沛女士、李倩女士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静宇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对会议唯一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同意提名董光沛女士、金文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董光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提名金文汇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根据公司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选举李倩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其他两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董光沛,女,汉族,198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2015年6月至2021年12月历任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审核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2018年12月起任本公司监事。现任天津保税区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职工监事,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天津天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滨海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空中客车(天津)工装夹具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本公司监事。
董光沛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金文汇,女,1975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会计师。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任天津天保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内审稽核部部长; 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天津天保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天津天保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8月任天津天保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任天津天保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12月至今任天津天保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天保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现任天津天保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天保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
金文汇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职工监事简历:
李倩,女,1979年2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2014年11月至今历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天津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经理、本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2020年8月起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综合管理部副经理;本公司监事。
李倩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23-32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00至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通报事项
通报选举李倩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3、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换届选举董事、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监事候选人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八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八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与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8月16日、2023年8月17日(星期三、星期四)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30
3、登记地点: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公司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六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2-84866617
(2)联系传真:022-84866667(自动)
(3)联 系 人:侯丽敏
6.其他事项:参会股东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投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及备置地点
1、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5,投票简称:天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累积投票提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00一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决定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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