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林海川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集团”)、持股5%以上股东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供应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海川控制下企业。
2018年3月28日(上市首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宏川集团、宏川供应链及林海川合计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发生变动的原因包括增持公司股份及非交易过户实施导致林海川直接持股数量增加,以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及回购注销、股票期权行权、权益分派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施、“宏川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2018年3月28日,宏川集团、宏川供应链及林海川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75.3120万股,占当日公司总股本54.56%;2023年7月31日,宏川集团、宏川供应链及林海川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379.2651万股,占当日公司总股本53.51%。前述持股经被动稀释后,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05%(即已超过1%),本次被动稀释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现将本次宏川集团、宏川供应链及林海川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注1、上表仅就宏川集团、宏川供应链及林海川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的整体情况进行说明,合计持股变动中涉及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及非交易过户导致其持股增加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2月5日至6月16日期间,林海川使用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共199.9953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2)2021年7月,因非交易过户实施,林海川直接持股数量增加18.2020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注2、截至2023年7月31日,“有限售条件股份”为林海川所持的高管锁定股1,528.6480万股。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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