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年08月01日 01:56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4、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放弃表决权的70,870,000股(安徽省宁国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承诺放弃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1,951,500股,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1,081,500股,其放弃表决权股数变更为70,870,000股)和金国清先生放弃表决权的24,560,000股未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3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交易时间,即上9:15一9:25,9:30一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汇金大厦26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国全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83,098,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5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2,05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1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048,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048,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048,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944,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7%;反对1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15%;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3,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5.2689%;反对13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4890%;弃权2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2421%。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944,5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7%;反对154,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93,7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85.2689%;反对154,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4.73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鲍金桥、胡鸿杰;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23-24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在安徽省合肥市汇金大厦26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31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全体参会监事共同推举俞海峰先生作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俞海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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