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公告
2023年08月01日 01:55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唐工业”)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7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期内3名因职位变动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8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同时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7月11日)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情况,公司总股本将由15,699.0823万股减少至15,696.2323万股,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7月29日至2023年9月11日,工作日9:00-16:00;

  2、债权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建鸿路32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3、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4、电话:0510-68561147;

  5、邮箱:boardsecretary@vt-ind.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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