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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期已过,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仍需保荐机构进行专项督导。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中德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18年12月31日结束。截至目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德证券继续对募集资金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变更前,中德证券原指定赵胜彬先生和马明宽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现由于中德证券原保荐代表人赵胜彬先生离职,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德证券授权赵昱女士自2023年7月31日起接替赵胜彬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赵昱女士和马明宽先生。
特此公告。
启迪药业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日
赵昱女士,中德证券正式从业人员,注册保荐代表人,曾参与或负责的项目包括中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以及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等。赵昱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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