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普顿
股票代码:603798
信息披露义务人1: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曾用名:青岛西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77号内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77号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2: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6/F., MANULIFE PLACE, 348 KWUN TONG ROAD, KLN, HONG KONG
通讯地址:5/F., MANULIFE PLACE, 348 KWUN TONG ROAD, KLN, HONG KONG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7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注:本报告书的占比数据均以上市公司当期的公司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报告书所有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有不符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2
二、截至2022年末,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2022年末,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以及依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2023年6月,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200,000,000股增加至25,9180,689股,2023年6月后之计算比例相应调整。)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987,73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011 %。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6月,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200,000,000股增加至25,9180,689股,2023年6月后之计算比例相应调整。)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数量及信息披露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2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在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7月14日之间,减持公司股份2,59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联系电话:0532-5881866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7月3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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